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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吴子》书的真伪与流传
兵学思想史

《吴子》,又称《吴起兵法》,今存本二卷六篇,篇名分别是《图国》、《料敌》、《治兵》、《论将》、《应变》、《励士》,全书近五千字,是吴起军事思想的主要载体,也记载了一些吴起的生平活动事迹。当是由吴起及其门人编缀成书。从这个意义上说,《吴子》一书是吴起兵学流派的集体性创作,成书于战国时期,但反映的是吴起本人的军事思想。
但是,长期以来人们对《吴子》一书的真伪和作者都存在着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吴子》系吴起本人自著,有人认为其书出于吴起门人的笔录。我们认为,这些分歧不是实质性的问题,因为它仅仅牵涉到吴起与此书的关系是“作”或“述”的问题,并未否定此书所反映的是吴起本人的军事思想。从古书成书的一般规律考察,《吴子》的成书当是上述两种情况兼而有之,即既不乏吴起本人的手笔,也多少带有其门人宾客增补润饰的内容。由于时代久远、资料缺乏,我们今天已很难将其一一区分清楚了,可以略而不论。
然而历史上也有一些人对《吴子》一书予以全盘的否定,简单认为《吴子》书系后人伪托或杂抄成书,从而断定其为一部“伪书”。这一观点主要流行于清代和近现代。姚际恒云:“其论肤浅,自是伪托。”姚鼐则云:“魏晋以后,乃以笳笛为军乐,彼吴起安得云‘夜以金鼓笳笛为节’乎?苏明允言:‘起功过于孙武,而著书颇草略不逮武’,不悟其书伪也。”现代学者郭沫若、黄云眉、张心徵、金建德等人也持同样的观点,其中尤以郭沫若的疑伪观点最为系统。主要论点有三点:(一) “现在的《吴子》……辞义浅屑。”(二) 《吴子》多袭用《孙子兵法》、《曲礼》、《淮南子·兵略训》等书的语句。(三) 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四兽配以方色,时间在战国末年以后,“用知四兽为物,非吴起所宜用”。他最后的结论是:“今存《吴起》实可断言为伪。以笔调觇之,大率西汉中叶时人所依托。”[1]
我们认为,这些“伪书”论调,乃是疑古思潮影响下的产物,主观臆断,难以成立。首先判断古书的真伪,不能以其书行文是否典雅优美为依据。仅以“辞意浅薄”、“辞义浅屑”而将其书打入“伪书”行列,未免过于武断轻率,不足为凭。当代人为文,尚有雅俗畅涩之别,我们怎么能要求古人为文都达到同一境界呢?其次,吴起作为政治家、军事家,在个人事业上固然要胜过孙子,但其撰写兵书与实际经国治军之间并不能简单地画等号。所以我们不能要求《吴子》的理论水平一定高于《孙子》,否则白起、韩信等人就要留传兵法著作,而且应该是最上乘的。更何况《吴子》与《孙子》各有千秋,不能简单地判别轩轾。第三,《吴子》书中提到的“笳笛”、“四兽”等问题,随着论者研究的深入和考古发掘的进展,已不能作为否定其书真实性的根据。如考古发掘随县擂鼓墩曾侯乙墓时,其中“发现的一具漆衣箱,盖上以漆为地,朱绘青龙、白虎,中央有象征北斗的大‘斗’字,环以古文的二十八宿名称,是非常珍贵的天文学史资料……至于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四神,长期以来被指为汉代较晚才产生的。擂鼓墩这具二十八宿图漆箱的发现,足以纠正流传的错误观念”[2]
曾侯乙墓的年代要略早于吴起的活动年间,故《吴子》书中提及青龙等“四兽”也是很自然的事情。至于“笳笛”,也见于《六韬·虎韬·军略》的记载。《六韬》一书已由山东临沂银雀山汉墓《六韬》竹简残本的出土,而被证实是战国兵书。由此可见,《吴子》中提到“笳笛”云云并不足为怪。况且,古书的成书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其中均免不了有后人所增添附益的内容,我们要判定某本古书的真伪,只能依据其书的主体思想立论,而不宜以个别的名词或提法作为取舍的标准。所以,即使退一步说,《吴子》中的“笳笛”、“四兽”等文字内容确凿是晚出的,也完全不足以动摇其书的真实性,更不能以此而否定吴起及其后学的著作权。
从各种情况来看,《吴子》一书系吴起和其门人共同撰写,是可以成立的。
第一,《吴子》一书在历史上见于多种史籍的著录,这是其书性质判断上的重要依据之一。《韩非子·五蠹》言:“境内皆言兵,藏孙、吴之书家有之,而兵愈弱。”这表明吴起曾著有兵书,其书与《孙子》一样,早在战国晚期就风行于世,为人所重。司马迁在《史记·孙子吴起列传》中也提到“《吴起兵法》世多有”,这说明在西汉初年,《吴子》的流传也很广泛。又《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记载:“天子(汉武帝)尝欲教之孙、吴兵法”,这显示当时统治者对吴起的兵书予以了高度的重视。
东汉以来,史籍对《吴子》的著录仍不绝如缕。《汉书·艺文志·兵书略》著录有:“吴起,四十八篇。”可见《吴起兵法》不仅依然流传,而且篇数众多,内容丰富。不仅如此,《吴子》还和《孙子》一样,受到军事家的普遍重视和广泛应用,如《后汉书·冯衍列传》中提到东汉大将军鲍永“观孙、吴之策”;又如《三国志·魏书·太祖本纪》注引王沈《魏书》云:“曹操行军用师,大较依孙、吴兵法。”再如《晋书·李玄盛列传》亦记载:“李玄盛颇习武艺,诵孙、吴兵法。”这都是明显的例子。
当然,在长期的流传过程中,《吴子》一书有不少内容佚失了。到了唐初,《吴子》只存下一卷。《隋书·经籍志》著录《吴起兵法》一卷,即系这方面的标志。然而残本《吴子》与古本《吴子》之间仍有密切关系,这是因为《隋书·经籍志》说得很清楚,当时一卷本《吴起兵法》的注者是三国时人贾诩。所以并不存在两晋南北朝人“伪托”的问题。
《新唐书·艺文志》著录吴起的兵书为“《吴起兵法》一卷”,当与《隋书·经籍志》是同一部书。《宋史·艺文志》、晁公武《郡斋读书志》、王应麟《〈汉书·艺文志〉考证》则均著录吴起兵书为“《吴子》三卷”。此后历代公私目录书对《吴子》均有记载著录,唯卷数上有一卷、二卷、三卷的区别。
晁公武《郡斋读书志》云:“《吴子》三卷,周魏吴起撰,言兵家机权法制之说,唐陆希声类次为之,《说国》、《料敌》、《治兵》、《论将》、《变动》、《励士》,凡六篇云。”这里面的篇数与今存本相同,篇名除《说国》为《图国》,《变动》为《应变》外,其余均相同。由此可见,今传世本《吴子》在唐代即已基本定型。到北宋神宗元丰年间将《吴子》编入《武经七书》,更是广为流传,不复再有大的变化。
综上所述,历代对《吴子》的著录史不绝书。其间虽有篇数、内容佚失的情况存在,《吴子》一书的部分内容却自战国以来一直流传了下来,今本《吴子》的真实性无可怀疑。
第二,今本《吴子》中的不少内容,与史书中有关吴起的史实记载相吻合,同时也与战国时期的战争特点以及吴起军事思想的要义相一致。
这方面的例证是很多的。如吴起曾受业于儒家曾子门下,故其论治军时,多袭用儒家“仁”、“义”、“礼”、“德”、“教”等儒家学说的重要范畴。又如《吴子》主张“以治为胜”,强调明法令,重刑赏等,这与《史记》本传记载的“明法审令”立场完全一致。再如《吴子》要求在对待士卒问题上做到“与之安,与之危”,造就“父子之兵”,这和《史记》本传中记载的“起之为将,与士卒最下者同衣食……与士卒分劳苦”做法一脉相承。
另外,像《吴子》提倡“内修文德、外治武备”的图国方略,充分反映了战国时期诸侯列国重视内政建设,扩充军事实力,以求在兼并战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历史趋势;高度重视选将任将,提出“总文武者,军之将也”的为将标准,体现了当时文武分职、将相殊途的现实背景;主张“简募良材”,建设一支强大常备军,这乃是当时募兵制悄然萌芽的具体写照;强调“备千乘之骑,兼之徒步,分为五军”,以攻击敌人,夺取战争的胜利,这正是当时兵种建设上车、步、骑并重,诸兵种协同作战的实际在兵学理论著作中的投影。所有这一切,都完全说明了《吴子》成书于战国时期,强加在它头上的“伪书”不实之词理应推倒。
第三,今本《吴子》中的一些内容,亦见于先秦其他兵书的记载,这样就从比勘互参的角度,进一步证实了《吴子》一书的成书年代和作者身份。如《孙膑兵法·威王问》云:“‘两军相当,两将相望,皆坚而固,莫敢先举,为之奈何?’孙子答曰:‘以轻卒尝之,贱而勇者将之,期于北,毋期于得,为之微陈,以触其厕(侧),是胃(谓)大得 。’”其问对的内容与文字表达方式均与《吴子·论将》篇中的有关记载大体一致。而《孙膑兵法》东汉以后即已佚失,银雀山汉墓竹简出土后方重见天日,故《吴子》不可能抄袭《孙膑兵法》,而应该说是《孙膑兵法》继承了《吴子》的这一作战指导思想。再如《吴子·治兵》言军事训练的要领为:“一人学战,教成十人;十人学战,教成百人;百人学战,教成千人;千人学战,教成万人;万人学战,教成三军。”类似的记载亦见于《尉缭子·勒卒令》和《六韬·犬韬·教战》。又如《吴子·治兵》言:“用兵之害,犹豫最大;三军之灾,生于狐疑。”《六韬·龙韬·军势》则作“用兵之害,犹豫最大;三军之灾,莫过狐疑”。两者除个别文字外,也几乎完全一致。随着银雀山汉简出土,《尉缭子》与《六韬》的成书年代在战国期间这一问题已获得彻底解决,所以《吴子》同样应为战国成书的兵学著作。而且从文字、体例等情况来看,它的成书年代当在《六韬》与《尉缭子》之前。在这种情况下,再怀疑《吴子》的真实性,无疑是不能自圆其说的。
总之,今本《吴子》二卷六篇应为《史记》、《汉书》等史籍所著录的《吴起兵法》(或称《吴起》)的部分内容,作者是吴起和他的门人。虽有少量后人附益的内容,但基本上真实地反映了吴起的军事思想。
《吴子》自宋神宗元丰年间编入《武经七书》之后,一直为武学的基本教材,是历代将校的必读之书,在历史上产生过重大的影响。这一情况沿袭至明清而不变,如明洪武十三年(1380),朱元璋诏令兵部复刻元版《武经七书》,使之广为流传;又如清代“武试默经”,依然是“不出孙、吴二种”[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