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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实验 共有 78 个词条内容

五、淡水鱼类小瓜虫病检疫操作

    小瓜虫病,又称为白点病,是危害淡水养殖品种的主要纤毛类寄生虫病,其病原体是多子小瓜虫(Ichthyophthiriusmultifliis),属纤毛门、寡膜纤毛纲、膜口亚纲、膜口目、凹口科、小瓜虫属。小瓜虫对宿主无选择性,各种淡水鱼、洄游性鱼类、...[继续阅读]

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实验

一、草鱼出血病检疫操作

    草鱼出血病是危害草鱼(图8-1)、青鱼养殖的主要病害,己列入水产苗种产地检疫的必检目录。已知草鱼出血病的病原是草鱼呼肠弧病毒(Grasscarpreovirus,GCRV),也称为草鱼出血病病毒(Grasscarphemorrhagevirus,GCHV),是一种具有高度传染性的鱼类病...[继续阅读]

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实验

一、水产苗种产地检疫相关规定

    我国实行动物检疫申报制度,水产苗种生产企业有自觉履行申报检疫、接受监督是应尽的义务。水产苗种货主在水产苗种离开产地前应按规定向所在地水产苗种产地检疫机构申报检疫。《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县级渔业主管部...[继续阅读]

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实验

一、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鱼类产地检疫的检疫对象、检疫范围、检疫合格标准、检疫程序、检疫结果处理和检疫记录。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鱼类的产地检疫。...[继续阅读]

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实验

五、检疫结果处理

    (1)经检疫合格的,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2)经检疫不合格的,出具检疫处理通知单,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①发现不明原因死亡或怀疑为水生动物疫情的,应按照《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农业部相关规定处理。②病...[继续阅读]

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实验

四、检疫程序

    (一)申报点设置县级渔业主管部门(或其所属的水生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下同)应当根据水生动物产地检疫工作需要,合理设置水生动物检疫申报点,并向社会公布。(二)申报受理申报检疫采取申报点填报、传真、电话等方式申报。采用电...[继续阅读]

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实验

四、药物敏感试验(纸片扩散法)

    (一)实验材料1.培养基一般情况下采用MH琼脂培养基进行,具体配制方法参照说明书进行。做不同细菌的药敏试验可选择不同的培养基,如做链球菌的药敏试验可选择脑-心浸萃液琼脂培养基。制备MH琼脂平板具体要求:应用直径90mm平皿...[继续阅读]

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实验

五、检疫结果处理

    (1)经检疫合格的,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2)经检疫不合格的,出具检疫处理通知单,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①可以治疗的,诊疗康复后可以重新申报检疫。②发现不明原因死亡或怀疑为水生动物疫情的,应按照《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继续阅读]

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实验

十、电热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的使用与维护

    电热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是利用高压蒸汽对玻璃器皿、敷料、试剂及医疗器械进行消毒灭菌的设备。在水生动物防疫检疫实验室主要用于培养基、配制试剂、操作器械及培养过的微生物的灭菌处理。1.使用方法(1)首先将内层灭菌桶取...[继续阅读]

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实验

六、对照设立

    在样品处理过程中,应设立阳性对照、阴性对照和空白对照。(1)取已知阳性样本为模板作为阳性对照。(2)取正常的阴性样本为模板作为阴性对照。(3)取等体积的水代替样品为模板作为空白对照。...[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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