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历史 > 唐代屯田法制研究 > 正文

二、屯田军民的负担
唐代屯田法制研究

二、屯田军民的负担图片(共1张) :
二、屯田军民的负担

        屯田军民可以从官府获得一定的物质待遇,同时必须提供屯垦劳役。从前引元和年间韩重华屯田代北的史料中可以看出,这种劳役是有一定标准的:①赃罪吏九百余人垦田三百顷,人均屯田三十余亩;②“募人为十五屯,每屯百三十人,人耕    (共 5590 字)     [阅读本文] >>

开通会员,享受整站包年服务
说明: 本文档由创作者上传发布,版权归属创作者。若内容存在侵权,请点击申诉举报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