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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催制度
中国法律史

        为了加强各衙门的行政效率,清廷赋予都察院督催、注销案卷的权责。所谓督催,即督促检查各行政机关是否如期完成其所承担的公务。所谓注销,就是及时办理所承担事项的注销手续,以示了结。督催、注销制度在清朝十分完备,从机构    (共 131 字)     [阅读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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