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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与审判制度
中国法律史

        (一)诉讼的提起在唐朝,提起诉讼主要可分为“举劾”和“告诉”两类。“举劾”,即由监察机关或各级官吏代表国家纠举犯罪,类似于近现代法律中的公诉。举劾犯罪是各级官吏的义务,若知晓犯罪而不举劾或举劾不及时,则要受到相应    (共 3305 字)     [阅读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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