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第九届人大常委会期间,共任命和决定任命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3人次,其中代理县长1人,副县长 4人,县人民政府组成人员 63 人次,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负责人1人,公社管理委员会代理主任 5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 (共 2507 字) [阅读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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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第九届人大常委会期间,共任命和决定任命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3人次,其中代理县长1人,副县长 4人,县人民政府组成人员 63 人次,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负责人1人,公社管理委员会代理主任 5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 (共 2507 字) [阅读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