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是继唐代杜佑《通典》以后,规模最为宏大的记述历代文物典章制度的通史。马端临,字贵与,饶州乐平(今江西乐平)人,生于宋理宗宝祐二年(1254),约卒于元英宗至治三年(1323)。其父马廷鸾,在宋代曾官右丞相兼枢密使,后因权臣贾似道当国,不得已于度宗咸淳八年(1272)辞官回归故里。他学问渊博,曾任国史院编修,实录院检讨,著书十一种之多,大都散佚。马端临幼承廷训,荫补承事郎。入元后辞官事亲,任慈湖书院山长,后归教于家乡,复任柯山书院山长,迁台州路学教授。
《文献通考》以《通典》为蓝本,广采各种文献资料,全考著录自古迄宋“存于近世而可考”的图书约五千种。《文献通考》在《通典》基础上扩展补充,将原始材料分门类编,按时间编排记载,查阅方便,是一部贯通古今的典章制度通史,被誉为“广义的文献学”[1]。
《文献通考·乐考》二十一卷。《乐考》在卷一二八至卷一四八,《乐考》在《王礼考》之后,讲音乐制度的变迁,器乐、乐理的发展等问题,讨论历代乐制、历代制造律吕、律吕制度、度量衡、器乐的“金之属”,分雅部、胡部、俗部三类。有“编钟”条和宋代器乐编制的资料。“青赤黄白黑钟”条,记宋徽宗时铸造景钟事,可以证明古代政治与音乐的微妙关系。第八卷为器乐的“石之属”、“土之属”,也分雅、胡、俗三部。卷九为乐器“革之属”。卷十为乐器的“丝之属”。卷十一为乐器的“匏之属”、“竹之属”。卷十二为乐器的“木之属”。卷十三为“乐悬”,叙述古代音乐活动中人物、乐器符号礼制的配置,悬挂情况。附有“堂上堂下乐图”、“判悬之图”、“特悬图”、“宫悬之图”、“轩悬之图”。卷十四至卷十六为“乐歌”,从《诗经》乐歌开始,到汉魏六朝乐府,唐宋燕乐乐歌,卷十七为“乐舞”,从黄帝“云门”乐舞说起,记“帗舞”[2]、“羽舞”、“旄舞”、“干舞”,又记“舞器”、“舞衣”、“舞缀兆”(列队)。卷十九为“俗部乐”,从清商三调谈到宋教坊乐、大晟府乐曲、乐队的沿革情况。卷二十为“散乐百戏”。卷二十一为“夷部乐”,记东夷、西戎、南蛮、北狄之乐,是一部具有相当文献价值的音乐制度论著。[3]《文献通考》全书共三百四十八卷,其内容有二十四考,即:田赋、钱币、户口、职役、征傕、市籴、土贡、国用、选举、学校、职官、郊社、宗庙、王礼、乐、兵、刑、经籍、帝系、封建、象纬、物异、舆地、四裔。
通行本有1986年中华书局影印上海印书馆《十通》本。中国古代的四通考是:1. 元马端临《文献通考》348卷,记载时代从上古至宋宁宗。2. 清高宗乾隆皇帝敕撰《续文献通考》252卷,时代从宋宁宗至明思宗。3. 清高宗乾隆皇帝敕撰《清朝文献通考》300卷,内容基本沿袭《文献通考》,但分郊社考为郊社、群祀两考,分宗庙考为宗庙、群庙两考,共计二十六考。刘锦藻《清朝续文献通考》40卷,时代从乾隆至宣统,内容同前,增外史、邮传、实业、宪政四考,共三十考。
所谓“十通”,是指三部通典、三部通志、四部文献通考的合称[4],总共2714卷,商务印书馆曾于1935—1937年汇印成精装本,连索引共21册。
“三通典、三通志、四通考”基本情况列表[5]
《通典》 | 200卷 | 唐·杜佑 | 上古至唐肃宗 | 分八门 |
《续通典》 | 150卷 | 清·乾隆年间官修 | 唐肃宗至明 | 分八门 |
《清朝通典》 | 100卷 | 清·乾隆年间官修 | 清初至乾隆 | 分八门 |
《通志》 | 200卷 | 南宋·郑樵 | 二十略自上古至唐,纪传及谱自三皇至隋 | 有本记、世家、年谱、列传及二十略 |
《续通志》 | 640卷 | 清·乾隆年间官修 | 二十略自五代至明,纪传自唐初至元 | 同上,缺世家、年谱 |
《清朝通志》 | 126卷 | 清·乾隆年间官修 | 清初自乾隆 | 同上,缺本纪、世家、年谱、列传 |
《文献通考》 | 348卷 | 元·马端临 | 上古自宋光宗 | 分二十四考 |
《续文献通考》 | 250卷 | 清·乾隆年间官修 | 宋宁宗至明庄烈帝 | 同上,分郊社考为郊祀、群祀两考,分宗庙考为宗庙、群庙两考 |
《清朝文献通考》 | 300卷 | 清·乾隆年间官修 | 清初至乾隆五上年 | 同上 |
《清朝续文献通考》 | 400卷 | 清·刘锦藻 | 乾隆五十一年至宣统三年 | 同上,增外交、邮传、实业、宪政四考 |
“十通”将资料先分类别,再按时代排列,查阅方便。如查阅古代乐律以及编钟的文献资料,就可以从三通典的“乐类”,三通志的“乐略”,四通考的“乐考”中查五声、八音、十二律等古代乐律文献资料。还可以在《续通典》、《清朝通典》、《文献通考》、《续文献通考》查得有关古代编钟的文献资料。《通典》有《乐》7卷(卷141—147);《通志》有《器服略》2卷(卷47、48)、《乐略》2卷(卷49、50)。《艺文略》1卷(卷63),卷64“乐”中有关于音乐的史料,卷69“艺术类”中有关于艺术的史料。在建筑艺术方面,《文献通考》有《明堂考》3卷(卷73—75)、《宗庙考》15卷(卷91—105)。音乐方面有《乐考》21卷(卷128—148),《经籍考》76卷(卷174—249)。《艺术》(卷229)收有文房用具、书、画、印、棋等书目,并且作题解。
《续通典》有《乐》7卷(卷85—91)。《续通志》有记载器用服装的《器服略》(卷122—126);记载音乐的《乐略》(卷127—129);记录图像的《图谱略》(卷165、166);记载金石文字的《金石略》(卷167—170)。《续文献通考》记载庙堂建筑、音乐、礼仪的有《宗庙考》(卷80—84)、《群庙考》(卷85、86);《乐考》(卷101—120),记载各民族艺术交流史料的《四裔考》(卷237—250)。
《清通典》有《乐典》(卷63—67)。《清通志》有记载器用服饰的《器服志》(卷56—61);记载音乐的《乐略》(卷62、63);记载文艺的《艺文略》(卷97—104);记载图像的《图谱略》(卷113、114);记载青铜器与乐石文字的《金石略》(卷115—121)。《清文献通考》有记载庙堂建筑、礼仪、音乐的《宗庙考》(卷107—118)、《群庙考》(卷119—124)、《乐考》(卷155—178),以及《经籍考》(卷211—238)。
《清朝续文献通考》中,记载庙堂礼仪、建筑、音乐的有《宗庙考》(卷157—165)、《群庙考》(卷166—169)、《乐考》(卷188—201),记载各民族艺术交流的背景史料有《四裔考》(卷331—336)、《外交考》(卷337—359),记载民族工业与手工业的文献有《实业考》(卷378—3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