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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历代志书中的《礼乐志》、《乐志》
艺术史料学

志书主要有专记典章制度的“书”或“志”,还有地方志,称为方志。各种类型的志书,从全国的《大清一统志》,各省的通志,到府州厅县志、村镇志,以及山水志,不一而足。寺院志等专志,非常丰富,其中亦有关于艺术的内容。梁启超《清代学术概论》:
一曰祝,掌天事者也。……二曰史,掌人事者也。吾中华既天、祖并重,而天志则祝司之,祖法则史掌之。史与祝同权,实吾华独有之特色也。
史的作用是“史鉴于祖以措于今”。借古鉴今,博古通今,由史而论,谓之史论。马克思主义的历史科学观是中国艺术学理论研究的重要支柱,艺术史学包括门类艺术史、艺术史编年、系年、年表、年谱等。
中国艺术文献史料与中国历代制度有关。历代礼乐制度典籍有《晋书》、《隋书》、《唐书》、《宋史》等,记录古代礼制、乐舞、历法等制度。唐代房玄龄等29人奉诏重撰《晋书》,计130卷,为纪传体晋代史,中有《桓伊善笛》。南朝唐以后历代所修的“正史”大都有“志”。如《隋书》、《新唐书》、《旧唐书》、《宋史》(原作《宋书》)。《宋书》乃南朝梁沈约撰,其“音乐志”四卷,载录上古至南朝宋音乐资料,是古代正史中保留音乐史料最全面的名篇。有《乐志》、《音乐志》、《礼乐志》等关于艺术的文献,记录历代宫廷音乐舞蹈艺术。《隋书·乐志》载有《皇雅三首》,是皇帝出入时候演奏的音乐,取《诗·大雅》“皇矣上帝,临下有赫”之意,郊庙祭祀同用此曲。还载有祭祀牺牲的时候所奏的音乐《涤雅》、《牷雅》。《隋书·乐志》曰:“荐毛血奏《牷雅》,取《春秋左氏传》云‘牲牷肥腯’也。二郊、明堂、太庙同用。”《隋书·乐志》载有降神的音乐《诚雅三首》,取《尚书·大禹谟》“至诚感神”的含义。皇帝饮福酒奏《献雅》。燎埋升烟时奏《禋雅》,是三献礼以后,禋通烟,取其气达报于阳,是当时皇家祭祀礼仪诗歌音乐。
祭祀雅乐还需要有舞蹈。《旧唐书·音乐志》记载有唐代音乐舞蹈的盛况,唐太宗李世民至唐玄宗李隆基都非常重视宫廷音乐舞蹈。他们以中原乐舞为基础,吸收、融化西域少数民族乐舞,创造出许多新型乐舞。《旧唐书·音乐志》载,唐玄宗李隆基精通音律,爱好歌舞,每当朝廷庆典,他都要亲临勤政楼,列舞楼下,令文武百官、诸蕃酋长观看,宫廷音乐舞蹈声势浩大,非常震撼。“太常大鼓,藻绘如锦。百工齐击,声震城阙。”据《旧唐书·音乐志》载,唐武则天创制《圣寿乐》,演员140人,戴金铜冠,穿五色画衣,载歌载舞,舞队每变换一次队形,摆出一个字,组成四句颂词:“圣超千古,道泰百王,皇帝万岁,宝祚弥昌。”歌功颂德,是为宫廷乐舞“立伎部”中的第七部,供广场演出。唐代皇家音乐吸收了西域乐,《新唐书·礼乐志》载:“用大鼓,杂以龟兹乐,其声震厉。”可见其音乐已经不仅仅是中和之音,已经受到西域胡人音乐的影响,这是记载历代艺术文献的重要资料。就音乐文献的记载而言,南朝梁沈约《宋书·乐志》的重要性大大超过唐以后的《宋史·乐志》。

志书目录列表[1]


《史记》西汉司马迁 130卷,八书 礼、乐、律、历、天官、封禅、河渠、平淮
《汉书》东汉班固 120卷,十志 律历、礼乐、刑法、食货、郊祀、天文、五行、地理、沟洫、艺文
《后汉书》南朝宋范晔 120卷,八志(司马彪撰,刘昭补) 律历、礼仪、祭祀、天文、五行、郡国、百官、舆服
《三国志》晋陈寿 65卷,无志
《晋书》唐房玄龄等 130卷,十志 天文、地理、律历、礼、乐、职官、舆服、食货、五行、刑法
《宋书》南朝梁沈约 100卷,八志 律历、礼、乐、天文、符瑞、五行、州郡、百官
《南齐书》南朝梁萧子显 59卷,八志 礼、乐、天文、州郡、百官、舆服、祥瑞、五行
《梁书》唐姚思廉 56卷,无志
《陈书》唐姚思廉 36卷,无志
《魏书》北齐魏收 130卷,十志 天象、地形、律历、礼、乐、食货、刑罚、灵征、官氏、释老
《北齐书》唐李百药 50卷,无志
《周书》唐令狐德棻 50卷,无志
《隋书》唐魏征等 85卷,十志 礼仪、音乐、律历、天文、五行、食货、刑法、百官、地理、经籍
《南史》唐李延寿 80卷,无志
《北史》唐李延寿 100卷,无志
《旧唐书》后晋刘昫 200卷,十一志 礼仪、音乐、历、天文、五行、地理、职官、舆服、经籍、商货、形法
《新唐书》宋欧阳修等 225卷,十三志 礼乐、仪卫、车服、历、天文、五行、地理、选举、百官、兵、食货、形法、艺文
《旧五代史》宋薛居正 150卷,无志
《新五代史》宋欧阳修 74卷,无志
《宋史》元脱脱等 496卷,十五志 天文、五行、律历、地理、河渠、礼、乐、仪卫、舆服、选举、职官、食货、兵、刑法、艺文
《辽史》元脱脱等 116卷,十志 营卫、兵卫、地理、历象、百官、礼、乐、仪卫、食货、刑法
《金史》元脱脱等 135卷,十四志 天文、历、五行、地理、河渠、礼、乐、仪卫、舆服、兵、刑、食货、选举、百官
《元史》明宋濂等 210卷,十三志 天文、五行、历、地理、河渠、礼乐、祭祀、舆服、选举、百官、食货、兵、刑法
《明史》清张廷玉 332卷,十五志 天文、五行、历、地理、礼、乐、仪卫、舆服、选举、职官、食货、河渠、兵、刑法、艺文
《清史稿》民国赵尔巽 356卷,十六志 天文、灾异、时宪、地理、礼、乐、舆服、选举、职官、食货、河渠、兵、刑法、艺文、交通、邦交

  
中国古代史书的志书中有礼志,记礼仪;乐志,记音乐;艺文志,记诗歌文赋。志书记载了历代制度文献,涉及礼仪、音乐、艺术、文学诗词等。从事敦煌研究、丝绸之路研究,更离不开史书文献史料。如《梁书·诸夷传》载:
高句丽……其俗好歌舞,国中邑落男女,每夜群聚歌戏。
《旧唐书·音乐志》载,早在十六国时期,“高丽乐”已传入北燕。公元436年,北魏灭北燕,曾得到“高丽乐”。唐代的“高丽乐”不仅仅在宫中表演,在宫外也广为流传。《新唐书·杨再思传》记载了宴会上跳高丽“象帽舞”的轶事。《魏书》卷一八一,《礼志》卷载:天兴元年(398)“祀天之礼用周典”,天兴二年(399)祀上帝、五精帝、日月五星、天一、太一等。
《魏书·乐志》云太乐令崔九龙:
所录,或雅或郑,至于谣俗、四夷杂歌,但记其声折而已,不能知其本意。又名多谬舛,莫识所由,随其淫正而取之。乐署今见传习,其中复有所遗。至于古雅,尤有亡矣。[2]
《隋书·音乐志》云:
西凉者,起符氏之末,吕光、沮渠蒙逊等据自凉州,变龟兹声为之,号为秦汉伎,魏太武即平河西得之,谓之西凉乐,至魏周之际,遂谓之国伎。[3]
《宋书·乐志》载:
(政和)七年二月……中书省言:“高丽,赐雅乐,乞习教声律,大辰府撰乐谱辞。”诏许教习,乃赐乐谱。
再如《宋书·乐志》载:
公莫舞,今之巾舞也。相传云,项庄剑舞,项伯以袖隔之,使不得害汉高祖。且语庄云:“公莫。”古人相呼曰“公”,云莫害汉王也。今之用巾,盖像项伯衣袖之遗式。
艺术史研究离不开史书丰富的史料。没有史书文献史料的支撑,便无法了解历史上丰富的艺术交流、渊源传承变化与表演盛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