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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石泉县志

        1月1日起,石泉县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420元提高到每月480元,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5.4元/小时。1月15日,石泉县被确定为全国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示范县。1月28日,西汉高速公路两河至大河坝连接线开工建设。2月14日,《石泉讲    (共 1087 字)     [阅读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