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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县委领导机构
石泉县志

        县委常务委员会为县委领导机构,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1990年,仍由第八届常委会主持县委日常工作。第十三届委员会任期至2011年10月29日第十四次县党代会召开。第八、九届县委常委会任期3年,第十届以后改为5年;第八至    (共 5799 字)     [阅读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