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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补助标准
青海省民政志

        1991年,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青海决定从当年1月1日起,将农村户口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标准从原来每人每月22元调整提高到每人每月25元。同年,全省4900名在乡老复员军人人均定期定量    (共 11149 字)     [阅读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