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历史 > 中国教育 > 正文

中小学教师的考核
中国教育

        1953年11月,《政务院关于整顿和改进小学教育的指示》要求教师要按“课程表与教学进度上课,建立出席检查、请假、成绩考核等制度”。1978年《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和《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试行草案)》进一步    (共 470 字)     [阅读本文] >>

开通会员,享受整站包年服务
说明: 本文档由创作者上传发布,版权归属创作者。若内容存在侵权,请点击申诉举报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