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建立了其他类型的医疗,如平民医疗机构增加,还建立了与医疗有关的慈善机构,主要有以下七类。1.安济坊由政府设立病坊以收容穷困潦倒、无依无靠的患者,给予一定的医药照顾,起始于南北朝。宋代的病坊设置较前代有较大发展...[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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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建立了其他类型的医疗,如平民医疗机构增加,还建立了与医疗有关的慈善机构,主要有以下七类。1.安济坊由政府设立病坊以收容穷困潦倒、无依无靠的患者,给予一定的医药照顾,起始于南北朝。宋代的病坊设置较前代有较大发展...[继续阅读]
虽然元代医务人员的社会地位较疗、金有较大提高,但由于南北战争的需要,始终存在着民族歧视。元朝将全国的百姓分为蒙古、色目、汉人、南人四等,坚持民族压迫政策,在客观上阻碍了医学的发展,尤其是宫廷医学的发展。金元时代...[继续阅读]
在信息传播落后的传统社会,医药知识的普及对促进人们卫生健康至关重要。明代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诸多官员刊刻了许多通俗易通的方书,有效指导了各地医学实践。明代编辑本草和方书非常兴盛,这里只能略举数例说明之。弘治...[继续阅读]
总体上看,新中国成立后,我国中医药法制建设可划分为以下几个阶段,每个阶段各有其特色,取得了一些成绩,也有不少教训。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把中医药作为团结对象。中医药法制在摸索中逐步建立发展。总体上看,党和政府高度...[继续阅读]
1.医生资格法规金代律法规定,太医官至四品,可以荫一人,尤其是泰和二年规定太医年六十以上退,或因患疾及身故者,可令子接班,而对医生的资格并无严格的规定。如“凡门荫之制,天眷中,一品至八品皆不限所荫之人。贞元二年,定荫叙...[继续阅读]
隋唐是我国医学教育迅速发展的时期。隋统一全国后,在前代基础上,先后建立和完善了太医署,作为国家最高的医学教育机关,包括医学教育和药学教育。(一)医学教育隋代太医署设置医博士2人,针灸教学由医博士担任,此外,按摩、咒禁...[继续阅读]
清代前期,地方中医教育规模并不大。对于地方上的医学教育机构,府设正科一人(从九品),州设典科,县设训科,三科都由医士担任,名额各为一人,俱未入流。这些地方医官一般都由礼部查明咨送,且知会太医院,年终造册报吏部存案。府、...[继续阅读]
新中国成立后,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在中医药界的努力和党中央的关心下,中医药法制建设不断发展。...[继续阅读]
鸦片战争后,帝国主义的入侵和一系列的割地赔款,使清政府摇摇欲坠。改良主义者认为此时非变法不足以维新,便开始了改革运动。教育包括中医教育也在此列。光绪二十四年(公元1898年)六月,康有为、梁启超实行“戊戌变法”,在“百...[继续阅读]
宋代政府为加强对医疗事业的管理,对医事体制进行革新,设立翰林医官院及其他保健或慈善机构,将医药行政与医学教育分开,并制定一系列培养和考核医生技能的制度。(一)医疗机构1.国家医疗机构宋置翰林医官院,属翰林院,翰林医官...[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