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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检疫记录
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实验

        (1)检疫申报单。(2)检疫工作记录。官方兽医须填写检疫工作记录,详细登记货主姓名、地址,检疫申报时间,检疫时间,检疫地点,检疫动物种类,数量及用途,检疫处理,检疫证明编号等,并由货主签名。(3)检疫申报单和检疫工作记录应保存    (本文共 120 字 )    [阅读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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