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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昌传 共有 31 个词条内容

仗义执言

    由于马克昌以个人之力追求公平正义、坚持真理、不畏权贵的伟大人格,坊间盛传马克昌是“中国法律人的精神财富”、“中国法律人的良心”。法律关乎国家社稷、关乎芸芸众生,法律人必须关注人民福祉,古罗马西塞罗在其名著《...[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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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染沉疴

    2010年初,身体一直健康的马克昌居然住院了。马克昌有散步的习惯,每晚8点准时走4000步,除非下雨。良好的生活习惯使他精神状态一直很好,平时基本上也不会生病。2006年,在一次检查身体时医生说马克昌是“80岁的身体,40岁的心脏”。...[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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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定武大

    1946年10月的一天,已经在河南大学法律系就读的马克昌在《民国日报》上看到自己居然又分别被武汉大学、西北师范学院录取,自然是激动不已。抗战期间,武汉大学与西南联大、中央大学、浙江大学并称全国高校四强,声誉卓著,法律系...[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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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校执教

    1949年2月,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废除国民党的六法全书与确定解放区的司法原则的指示》,“六法全书”被废止,南京国民政府1933年的考试法、1935年的法院组织法、1943年《司法人员训练大纲》也与司法考试制度一起作古。马克昌后来...[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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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后余生

    1962年1月,马克昌如愿以偿去学校图书馆工作。这里是书的海洋,对他来说能够读书就是无比幸运的。福楼拜说,读书是为了活着。是的,读书不能改变人生的长度,但它可以拓展人生的宽度。它让人生在有限的长度内宽广辽远,波澜壮阔...[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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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世华章

    自1979年武汉大学法律系重建后,马克昌先后担任武汉大学法律系副主任、主任、法学院院长长达12年。他十多年如一日,为武汉大学法学院跻身于中国最著名的法学院系行列呕心沥血、运筹帷幄、功绩卓著。为了适应武大法律系的迅猛...[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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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峥嵘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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皓首穷经

    1972年8月,武汉大学按照上级政策“解放”了一批专家教授,马克昌也被“解放”了,回到了学校图书馆继续工作。重回久违的书海,马克昌又可以“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了。在图书馆,有好多书当时在外面是看不到的,比如《金瓶梅...[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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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送人大

    1950年3月,中国政法大学和华北大学合并后,成立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当时师资不足,为了尽快培养法律师资,学校决定在法律系设立两年制研究生班。当时,人大作为中国第一个“新型正规大学”,是引进苏联教育模式和相关哲学社会科...[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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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崭露头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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