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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排气
宁波市环境保护志

        1989年,宁波市环境保护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委联合发出通告,于7月1日起对机动车尾气实施监测和管理,凡在宁波市道路上行驶的一切机动车辆排放的废气必须符合国家制定的《汽油车怠速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    (共 1866 字)     [阅读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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