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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对居民委员会兴办公共福利和社会服务事业做出具体规定
城市街道档案史料

        最近,北京市人民政府讨论研究了居民委员会兴办公共福利和社会服务事业的有关问题,并做出以下规定:一、城市居民委员会根据需要和可能,可以兴办为居民服务的公共福利事业和社会服务事业。所办事业应该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共 737 字)     [阅读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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