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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官》质人:“掌成市之货贿、人民、牛马、兵器、珍异。”
先秦史

        原文《注》曰:“人民,奴婢也。”则六国时人民,已可公然卖买矣。惟可卖买也,故亦可赎。《吕览·察微》言:“鲁国之法,鲁人为臣妾于诸侯,赎之者取金于府。”亦见《淮南·齐俗》《道应》。《新序·杂事》言:“钟子期夜闻击磬而悲    (共 588 字)     [阅读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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