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历史 > 清代文话叙录 > 正文

《作文家法》 一卷
清代文话叙录

按:吴自肃(1630—1712),山东海丰(今山东无棣)人,字克庵,号在公。康熙三年(1664)进士,曾任江西万载县知县、戊午科江西乡试同考官、云南提学道按察使佥事等职,纂修《云南通志》、选刻《滇南文起》,著有《我堂存稿》《万行草》等。
《作文家法》为时文话著作,本书主要论述了八股文的破题、承题、起讲、领笔、提股、出题、中股、后股、结股等。书中对时文特点的总结凝练易记,如在体式上将时文分为“流水行文格”“散文格”“整散兼行格”三种;风格上“文有三种”,最上为“雄浑博大”,其次为“沉着痛快”,又其次为“雅训新刻”;论文章优点则称“文有八佳”,即气足、色鲜、机畅、神流、局宽、势紧、脉清、法老;论时文诀窍则称有“三诀”,即紧、确切、轻清,又曰典、显、浅。
海丰吴氏是清代著名科举家族,先后出过九名进士,而发其端者正是吴自肃。此书除了在清代诸多书院中被用于教学,在吴氏子孙中更是被代代研习。嘉庆十年(1805)黄州本《作文家法》便是吴自肃孙吴之勷重刻。书以“家法”为名,正是将文章之学作为家学之意。曾在清末任江西巡抚、河南巡抚等要职的吴氏子弟吴重憙,编有《海丰吴氏诗存》《海丰吴氏文存》等书,存录海丰吴氏诗文。此外,他还编有《海丰吴氏硃卷》《海丰吴氏试艺》,将海丰吴氏的科举之作予以刊刻。光绪本的《作文家法》便是作为附录,与吴重憙《海丰吴氏硃卷》《海丰吴氏试艺》合刻出版,成为海丰吴氏的“科举三书”之一向世人展示。
此书在清代影响较大,有乾隆三十一年(1766)刻本、嘉庆八年(1803)玉环重刻本、嘉庆十年黄州(1805)重刻本、光绪七年(1881)陈州府署本等。嘉庆十年黄州本为吴自肃孙吴之勷重刻,前有吴烜、金甡、钱琦、魏椿年、王洛五人序,其后为吴自肃孙吴绍诗所撰《刻〈作文家法〉缘起》及宋希陈作于康熙四十一年(1702)的《原序》,书末为刘宗贤作于乾隆十年(1745)的后序。今国家图书馆藏本为陈垣先生旧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