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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消费税
甘肃烟草志

        根据1993年12月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和财政部的《实施细则》规定,从1994年1月1日起,对卷烟、雪茄烟、烟丝生产销售征收消费税。甘肃省消费税的税率和分级标准分别为:每大箱(5万支下同)销售价格在780元    (共 1663 字)     [阅读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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