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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运销
石浦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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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运销

        盐运销有官办、商办,销区时有变更。玉泉场产盐官配放,商贩运销。清时,配放象山、南田两县食盐由商贩运,肩挑为主。配放鄞县、天台、仙居等地,则以商廒运销,水路转运。道光十年(1830),沿海来县渔船,均由石浦、爵溪配销。民国初    (共 1148 字)     [阅读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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