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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特殊药品管理
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志

        1984年,医院对麻醉药品实行“五专”(专人保管、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册登记、专用处方))管理,指定由门诊药房三号窗定点调配,处方实行先记账,后发药,逐日统计、核对,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帐物相符。1986年,医院贯彻国家卫    (共 2817 字)     [阅读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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