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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共场所卫生
海原县志

        1993年,县防疫站发放健康证20人。1994年,日常监测县城公共场所(包括旅店、理发店、录像厅、歌舞厅、卡拉OK厅)45家,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了体检;全年检测自来水公司的蓄水池2次。1996年,县城有公共场所34家,其中旅社8家,理发店19家,歌舞    (共 514 字)     [阅读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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