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经各省代表会通过《中华民国中央政府行政各部及其权限》。该文件规定,中央政府设置陆军、海军、外交、司法、财政、内务、教育、实业、交通九部,部长更名为总长。(“中华民国”史事纪要编辑委员会编:《中华民国史事纪要 (共 3068 字) [阅读本文] >>
海量资源,尽在掌握
 提经各省代表会通过《中华民国中央政府行政各部及其权限》。该文件规定,中央政府设置陆军、海军、外交、司法、财政、内务、教育、实业、交通九部,部长更名为总长。(“中华民国”史事纪要编辑委员会编:《中华民国史事纪要 (共 3068 字) [阅读本文] >>
开通会员,享受整站包年服务
说明: 本文档由创作者上传发布,版权归属创作者。若内容存在侵权,请点击申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