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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分资金来源下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垫付业务会计处理探析

财会通讯 页数: 5 2024-12-10
摘要: 对于行政事业单位发生的资金垫付业务,按照资金来源应当细分为“归垫资金”与“垫付资金”,即由本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资金垫付相关支出、由基本支出预算指标垫支项目支出。本文在理论梳理基础上,重点以案例方式就两种资金来源下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垫付业务的会计处理进行探讨,并从适用准则的前提条件、会计核算模式、明细科目设置以及信息披露等方面提出针对性的建议,以期为相关单位具体业务的开展提供参考。 (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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