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惠贸易协定关税减让的“美国模式”及其启示
摘要: 自1985年与以色列签订其第一个特惠贸易协定,到2012年生效的美国-巴拿马特惠贸易协定,美国在特惠贸易协定的关税减让安排上已经形成了一套符合自身利益的"美国模式"。近期沸沸扬扬的TPP协定谈判,将是继NAFTA和CAFTA之后,"美国模式"第三次运用在多边特惠贸易协定上。"美国模式"在保证符合WTO规范的前提下,进一步扩大了美国的经济收益。近十年以来,中国相继签订了数个特惠贸易协定。中国在特惠贸易协定实践中也逐渐形成了关税减让方面的固定思路,但这种思路在与WTO规范的相符性上却存在潜在的被诉危险。合理借鉴"美国模式"的优势,能够帮助中国的关税减让安排在符合WTO规范的前提下扩大经济收益,也有利于未来中国的多边特惠贸易协定发展。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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