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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濡缕”正解

中学语文教学 页数: 5 2016-09-05
摘要: <正>《语文建设》2014年第7期发表周艳涛先生《文言注释指瑕二则》一文,称高中《语文》(必修一)《荆轲刺秦王》中的"血濡缕"当为宾语前置的特殊结构,语义表达顺序当同"濡缕血",意思是"拿(淬过毒药的匕首)在人身上试验,只要它(划伤人)沾染上了一丝血,人没有不立即死亡的"。此说见解虽新,却未可信从。为避免此说贻误学人,特做辨正于下。"血濡缕"一语较早见于司马迁《史记·刺客列传》"于是太子豫求天下之利匕首。得赵人 (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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