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季氏》:“孔子曰:‘君子有三畏: 畏天命, 畏大人, 畏圣人之言。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狎大人,侮圣人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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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在本章中把“畏天命”和“不知天命而不畏”作为判别君子与小人的道德标准之一,他在《尧曰篇》中又说:“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把儒家的伦理思想与传统的天命观念结合起来,这是孔子在创建儒家理论方面做出的积极探索和有益贡献,相关内容已在《三畏》中做出具体评析,这里重点评析“畏天命”。
敬畏天命,是殷周以来的传统观念,历代统治者都非常重视,并以此作为维持统治或夺取政权的政治手段,商王盘庚在动员部众迁都时提出的理由就是“恪谨天命”;周武王在讨伐商纣誓师大会上打出的旗号则是“受命文考,类于上帝”;周初分封诸侯,康叔受封于卫,周公也殷殷告诫他要“惟助王宅天命,作新民”
孔子继承了殷周以来敬畏天命的传统观念,不过他所强调的“畏天命”是建立在“知天命”基础之上的。小人之所以不敬畏天命,就是因为他们“不知天命”。从认知过程来分析,只有“知天命”,才能“畏天命”,进而在思想和行为上做到遵从和顺应天命。换言之,“知天命”是认知基础,“畏天命”是认知结果。这里的“畏”应该含有“敬”的意思,不过两者还是稍有区别的,“畏”是一种被动的本能反应,“敬”则是一种主动的理性姿态。
孔子大约是在五十岁前后达到“知天命”的人生境界的。在现实生活中,他经历了各种突如其来的挫折和莫名其妙的变化,使他对命运问题有了更加透彻的理解:天命不可违,命理不可知,因此天命不可不畏。在此基础上,他又把“畏天命”作为君子修德的一个重要内容,并将这种观念落实在具体行动之中。《史记·孔子世家》:
孔子既不得用于卫,将西见赵简子。至于河而闻窦鸣犊、舜华之死也,临河而叹曰:“美哉水,洋洋乎! 丘之不济此,命也夫!”子贡趋而进曰:“敢问何谓也?”孔子曰:“窦鸣犊、舜华,晋国之贤大夫也。赵简子未得志之时,须此两人而后从政;及其已得志,杀之乃从政。丘闻之也,刳胎杀夭则麒麟不至郊,竭泽涸渔则蛟龙不合阴阳,覆巢毁卵则凤皇不翔。何则? 君子讳伤其类也。夫鸟兽之于不义也尚知辟之,而况乎丘哉!”乃还息乎陬乡,作为《陬操》以哀之。
孔子居卫期间,因为不受重用,所以打算到晋国去寻求发展。他们一行人抵达黄河岸边时,突遇河水泛滥,耽搁数日,恰好听闻晋国执政国卿赵简子诛杀贤大夫窦鸣犊和舜华的消息。窦鸣犊和舜华是晋国举国公认的两位有德君子,孔子与他们志趣相投,惺惺相惜,所以孔子以麒麟、蛟龙、凤凰相类比。当初孔子决定北渡黄河,远赴晋国,就是希望与他们二人共同实现复兴西周礼制的政治理想,然而滔滔河水却把孔子一行人阻隔在黄河岸边,于是他不由感叹道:“美哉水,洋洋乎! 丘之不济此,命也夫!”意思就是,洋洋河水,如此壮美,阻隔渡人,这些都是命运的安排,不可不敬畏,更不可不顺从! 如果当初他们不服从命运的安排,强行渡河,现在就很有可能和窦鸣犊、舜华一样招致杀身之祸! 所以顺从命运安排才是人生最明智的选择。
孔子“临河而叹”,既有对时运不济的感叹,也有对天命无常的敬畏,最重要的是他从这次经历中悟出了时时处处都要顺从天命安排的道理。人生以生死为大,生有生的理由,死有死的道理,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如果在劫难逃,如冉伯牛“斯人也而有斯疾”,就应该坦然受命,从容面对,不要整天唉声叹气,怨天尤人,也不要做无谓抗争;如果命不该绝,也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敬畏天命,不要像“暴虎冯河,死而无悔者”那样鲁莽行事,作践生命。
孟子后来在此基础上又提出了“正命”“立命”的观点:
莫非命也,顺受其正;是故知命者不立乎岩墙之下。尽其道而死者,正命也;桎梏而死者,非正命也。
求则得之,舍则失之,是求有益于得也,求在我者也。求之有道,得之有命,是求无益于得也,求在外者也。
所谓“正命”,就是遵从命运安排,该寿则寿,该夭则夭,无论夭寿祸福,都要顺受其正,受命而终,这才是有意义、有价值的人生;而“暴虎冯河”“立乎岩墙之下”和“桎梏而死”等冒险行为都是有违命理的“非正命”,或生或死都毫无意义。所谓“立命”,就是通过修身养性来主动顺应命运,变被动顺受为主动顺应,因为修身养性是“求在我者”,而人生命运则是“求在外者”,因此我自己只需把“求之有道”做好,把剩余的一切都交给“得之有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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