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奖励的项目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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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的规定:对个人和单位的奖励项目均分为:嘉奖;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和军誉称号五等。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应当给予奖励。(1)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成绩突出的;(2)执行党的路线、方针、 ......    (本文共 540 字 )     [阅读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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