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民国时期的教育制度

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1月,南京临时政府教育部颁布《普通教育暂行办法》,对清末的教育制度进行重大改革。主要内容是:①学堂名称一律改为学校。②初等小学允许男女同校。③小学读经科一律废止,加重手工科,三年级以上设珠算。 ......     (本文共 1239 字 )     [阅读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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