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孟醒仁的 《儒林外史》 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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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孟醒仁早在五十年代初即写有 《关于吴敬梓先生的一些 口传材料》 (《光明日报》 1955年1月6日),但他的主要研究开 始于八十年代初,先后发表了 《 “远园” 和 “遗园” 考》 ( 《艺 谭》,1981年第1期)、《吴敬梓家世、生平补证——读吴烺手抄 本 〈杉亭集〉》 ( 《江淮论坛》,1981年第2期) 等论文,并出版 了 《吴敬梓年谱》 (安徽人民出版社1981年,以下简称 “孟谱”) 与 《吴敬梓评传》 (与孟凡经合作,中州古籍出版社,1987年, 简称 “孟传”,该传虽出版于1987年3月,实则完成于1983 年)。因此,将他的成果放入本时期集中进行介绍。
“孟谱” 是继胡适的 “年谱” 之后又一部当代学人修纂的 “年谱”。众所周知,胡适修谱的主要依据为民国张其浚的 《全椒 志》 以及吴敬梓的 《文木山房集》 等文献资料,这些志书及文集 虽然收集和保存了部分吴敬梓本人及家世的材料,但毕竟是很有 限的,如 《文木山房集》 主要收录了谱主四十岁以前的韵文作 品,借此可以了解谱主四十岁以前的生平事迹及思想发展脉络, 而四十岁以后则付之阙如。修谱是以文献资料为基础的,资料的 缺乏使胡适对谱主的某些事实不得不姑且搁起、暂付阙如,故而 留下了谱主生平经历的不少空白。而 “孟谱” 则很大程度上弥补 了 “胡谱” 的不足,这主要得益于建国以来众多学者经过细致搜 索,发掘了大量新的文献资料,以及对吴敬梓生平研究的进展。 如 “孟谱” 根据新发掘出的吴敬梓亲友的文集如吴蒙泉的 《会心 草堂集》、谱主晚年佚诗 《金陵景物图诗》、佚文 《玉剑缘传奇 叙》 等,填补了吴敬梓四十岁以后的事迹基本付之阙如的空白, 使之成为一部基本能反映谱主一生全貌的 “年谱”。另外,“孟 谱” 除了根据现有的文献资料,将谱主一生行迹逐年编排外,还 辑录了大量谱主交游以及反映时代特征的资料。“孟谱” 中辑录 的反映时代特征的资料涉及到谱主所生活的时代政治、经济、文 化等各个方面重大的历史事件,如台湾朱一贵起义 (1721年)、 皇四子胤祯阴谋篡位 (1722年)、《红楼梦》 的作者曹雪芹被迫 迁居北京 (1728年) 等,这些内容的增添,突破了一般的年谱 仅仅交代谱主事迹的修谱格局,在更为广泛的历史背景下展开谱 主的人生历程,这样不仅能更好地观照出谱主的思想发展,而且 也丰富了 “年谱” 的内容。
当然,“孟谱” 也存在着一些值得商榷之处。这主要体现在 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对谱主生平事迹以及某些诗文系年不够准 确。如 “孟谱” 将 《送家广文先生俸满入都谒选》 一诗系于吴敬 梓四十四岁 (乾隆九年,甲子),并说: “秋,友人吴蒙泉教谕任 满,离职上元,入京候职。敏轩及南京诸友饯行赠别,敏轩诗已 佚,其长子烺亦作 《家广文先生俸满入都谒选》 诗,内容丰富, 史料价值较高。” 关于此诗,李鼎芳在 《孟著 〈吴敬梓年谱〉评 介》 (《河北大学学报》,1983年第1期) 中指出,吴蒙泉的 《会 心草堂集》 里有三首咏离开金陵的诗 《丙寅冬日留别金陵诸绅 士》、《丙寅秋季余将入都门,雪村学士暨诸君子招饮顾生惕旃园 亭分赋赠别余得紫薇树》、《丙寅十月入都赴调,舅兄王鹏程自江 宁渡江舟中和鹏程韵二首》 均在乾隆十一年 (丙寅) 写的,可见 他离开南京北上是在这一年,所以此诗应系于吴敬梓四十六岁那 年,而不是四十四岁。另外,他还同意社会科学院文研所周德恒 的考据,认为此诗的作者应为吴敬梓而非吴烺。他的观点大致是 可以接受的。此外,文章还指出了其他一些问题,此不赘述。其 次,“孟谱校勘不精,所引资料错讹不下数十处。此外,也有推 求不确者”。第三,“孟谱” 大量采用他人所发现的资料,但只 有少部分交代出处,与 《弁言》 所云 “大都注明出处” 不尽相 符。第四,谱中所引外围材料过多,吴敬梓本人事迹相对较少, 有本末倒置之嫌。总的看来,“孟谱” 以胡适年谱为基础,广泛 吸收了新的文献资料及研究成果,比较完整、系统地完成了为谱 主吴敬梓生平事迹编年的学术任务。
孟醒仁等的 《吴敬梓评传》 实为 《吴敬梓年谱》 的姊妹篇。 《评传》 与陈汝衡的 《吴敬梓传》 性质类似,均属于叙议结合的 人物传记。在对传主人生经历的勾勒上,基本依据的是此前所完 成的 “年谱”。不过,在全书的整体构架上,它又以传主一生中 三件大事,即 “毁室移家”、“辞聘博学鸿词”、“创作 《外史》” 为轴心,借此对传主吴敬梓的人生道路以及思想发展历程进行了 比较全面的描绘,在写法上已有很大不同。而且大大地加重了评 述的分量,尽管有些评述并不完全得当,但其中也不乏作者的独 到见解。下面,我们联系前文所提及的 《吴敬梓传》 及 《吴敬梓 年谱》,对 《评传》 中的主要学术观点略加申述
第一,关于吴敬梓辞聘鸿博的问题。辞聘鸿博是吴敬梓一生 中的重大事情之一,所以无论是 “陈传” 还是 “孟传” 均未回避 此问题,而是留出了相当的篇幅集中加以论述。总的看来,他们 均持 “装病说” 的观点,但又同中有异,异中有同。“陈传” 同 意金和 《儒林外史跋》 与顾云 《盋山志》 的说法,认为他们 “说 得比较完整,也极可靠”,“十足地证明他思想上是坚不肯应征, 并没有什么生病的原因夹杂在内”。同时,他对于胡适用以证明 吴敬梓因病辞试的主要依据——上海唐时琳《文木山房集序》 中 的文献资料予以否定,说: “唐时琳这一条作为吴敬梓真是生病 的证据是最没有说服力的。” “孟传” 则认为吴敬梓的确于乾隆十 三年 (1735年) 与吴檠及友人程廷祚、曹跃舟、李葂、梅淑伊、 李岑淼、汪若度、徐紫芝等几十人都被列入推荐者之列,吴敬梓 的推荐者最初为江宁县学训导唐时琳,他将吴敬梓推荐给上江督 学郑江。郑、唐二人还曾代表朝廷意旨前往 “秦淮水亭” 拜访吴 敬梓。吴敬梓当时寓居 “秦淮水亭” 已经三年,此时能以穷秀才 的身份被推荐参加 “鸿博之试”,而且学使还亲自登门拜访,使 他顿感荣幸和自豪。于是,“被严酷现实粉碎的青少年时的宏大 抱负,顿时又在吴敬梓的心头升腾起来”,所以他接受了学使的 推荐,赴安庆参加了预试,而且还考中了,但到廷试的时候,他 又辞却不赴。“他辞却廷试,最根本上的还是他淡泊功名富贵、 与世不合作思想的继续和升华”。可见,“孟传” 与 “陈传” 同样 也持 “装病说” 的观点。但是他又征引了唐时琳的说法,并作了 简要的分析,最后指出: “看来,病确实是有的,但这病绝不是 什么大病,他在 《丙辰除夕述怀》 诗中所说 ‘夫何采薪忧’,借 喻的也只是小病,无论如何也不至于 ‘病不能就道’,若说是装 病,那就以小病装成大病了。这样,对于荐举人和被荐举人都有 一个合情合理的客观的借口。” “孟传” 的说法没有 “陈传” 那样 绝对,似乎更稳妥一些,但是本质上却并无二致。那么,他们的 说法是否合理呢? 这是一个值得研究和探讨的问题。对这一问题 的认识,关键还在于对文献材料的辨析与认定上。在这方面, “陈传” 似乎过于简单化了,而 “孟传” 似又有调和之嫌,未能 足以令人信服,实有必要重新研讨。关于吴敬梓辞却征聘的问 题,最早见于吴敬梓友人程晋芳的 《文木先生传》,传中说: “安 徽巡抚赵公国麟闻其名,招之试,才之,以博学鸿词荐,竟不赴 廷试。” 这段话提供了两点信息: 一、是安徽巡抚赵公国麟推荐 的; 二、是吴敬梓未赴廷试。但 “竟不赴廷试” 一句,语义较含 糊,这就为后来研究者遗留下做各种解释的可能。如顾云的记载 就说: “乾隆间,再以博学鸿词荐,有司奉所下檄,朝夕造请, 坚以疾辞。” 说他借口有病推托不去,辞气之间颇带有褒意。朱 绪曾的记载则不同,他说: “乾隆初,诏举博学鸿词,上江督学 郑某以敏轩应,会病不克举。” 只是客观地记叙事实,说敬梓正 好生病,未能参加,辞气之间没有褒贬。顾云与朱绪曾的记载究 竟谁可靠? 他们两人都后于吴敬梓 (张其浚 《全椒志》 更后,不 拟征引),他们的根据又何在? 顾云所记,没有述及大约刻于乾 隆五年的 《文木山房集》 中的材料,由此可知,他所根据的仍是 程晋芳的 《文木先生传》。朱绪曾所记,则引用了黄河作的 《文 木山房集序》,由此可知他的记载,不仅根据程晋芳 《文木先生 传》,而且还参阅了 《文木山房集》 等有关材料。因此,他所记 载的可信度要高于顾云所记。在 《文木山房集》 前有程廷祚和唐 时琳的两篇序文,也都记载了此事。程廷祚是吴敬梓的至友,同 时被安徽巡抚王鋐所荐举,并到北京参加廷试,但为有司所扼未 能中式,放归南京。他对这次鸿博之试以及吴敬梓被荐举的过程 应该是了解的。在序文中,他只是说吴敬梓 “曾与荐鸿博,以病 未赴,论者惜之”。唐时琳是当时江宁县学训导,所谓的 “学老 师”,对所属生员的情况是十分了解的。他在序中说: “相国泰安 赵公方巡抚安徽,考取全椒诸生吴敬梓敏轩; 侍读钱塘郑公督学 于上江,交口称不置。既檄行全椒,取具结状……余察其容憔 悴,非托为病辞者。” 这两篇序文都明白无误地说是因病未赴廷 试,特别是唐序说得更为具体: “盖敏轩之得受知于二公者,则 又余之荐也。” 是由他推荐给上江督学郑筠谷和安徽巡抚赵国麟 的,但并未正式推荐,“将论荐焉”,只是准备推荐而实未推荐, 正当此时 “而敏轩病不能就道”,所以未赴廷试。唐序记其经过, 十分详尽明白。而且就当时的实际情况及吴敬梓自己的诗文看, 唐序也是值得信赖的。限于篇幅,此不具论。因此,“陈传” 简 单地否定唐序的作法显然是不妥当的。其实,即使没有唐序,仅 就吴敬梓当时的处境推测,他也大可不必辞试。因为,一方面, 尽管吴敬梓三十六岁以前个人的不幸经历已经对科举制度有所认 识,但其思想毕竟还未达到完全抛弃功名的高度。对于这一点, “陈传” 与 “孟传” 都持肯定态度。如 “陈传” 在论述 《丙辰除 夕述怀》 时说: “他的诗不免流露出消极落后的思想,交织着愧 悔的心情,看出他不去北京应博鸿的廷试,事前事后,内心是矛 盾重重的。同时看出他三十六岁岁杪,他还没有多少进步可言。” 既然如此,他又为何一定要辞试呢? 另一方面,此时吴敬梓移家 南京业已三年,因为不善治生,性格又豪爽,生活是很窘困的。 在这种境遇中,他曾有过 “失计辞乡土”、未能博取功名以光宗 耀祖的情绪反复。在这种特定的情境中,如果不是真病,他何苦 要放弃这难得的发达机会呢? 更何况 “鸿博之试” 与一般的科考 还有一定的区别,即使参加,也无损自己的名节。所以,我们认 为吴敬梓真病辞试还是有一定根据的。
第二,关于吴敬梓是否迁居的问题。对此,陈、孟二人均持 “迁家说”。认为吴敬梓移家后起先居住在南京板桥之西的 “秦淮 水亭”,九年之后,又迁居至大中桥,“度他的灌园种菜的清贫生 活” (“陈传” 第107页)。而且,彼此所陈述的理由也比较相似, 即一方面,是因为生活窘困,为生计所迫。“陈传” 甚至还提出: “经济情况使他付不起河房一带高额的租金” ( “陈传” 第107 页)。另一方面,是因为板桥之西的 “秦淮水亭”,画舫笙歌,是 全市最为热闹的所在。这样的环境显然不利于他的创作。所以, 他不得不再次移家,“为着读书著作,以继续完成他的千秋大业” (“孟传” 第24页)。那么,他们的观点是否正确呢? 这同样是可 商榷的。其一,陈、孟的观点实际上沿袭了程晋芳 《文木先生 传》 中 “亦自此不应乡举,而家益贫。乃移家江城东之大中桥” 的说法。程传是目前所见到的最早、记载吴敬梓事迹最为完整的 传记。其中保存的文献资料,对于研究吴敬梓的生平事迹具有重 要的参考价值。但同时也应该看到,它本身也存在许多问题。如 所记载的吴敬梓子人数、病逝的有关情形与事实都存在出入。这 在前面的有关章节中已经提到。这就昭示我们,程传中记载的文 献资料可信,但又不可全信。应该以分析研究的态度来辨析,而 不能一概而论。其二,吴敬梓居住的 “秦淮水亭” 地处城乡之 交,景色十分幽美。如清初著名诗人王士禛就写道: “青溪水木 最清华,王谢乌衣六代夸; 不奈更寻江总宅,寒烟已失段侯家。” ( 《渔洋山人精华录》 卷五 《秦淮杂诗》) 吴敬梓父子的共同友人 李啸村所写的青溪绝句,则为袁枚所激赏,诗云: “粉墙径扫落 花尘,一带楼台树影昏。雨细风斜帘未卷,纵无人在亦消魂。” ( 《随园诗话》 卷十三)) 但是,吴敬梓因为家贫,已无力修缮园 宅,水亭本身也就逐渐荒凉败落,顾云 《盋山志》 中所谓的于此 “闭门种菜” 当是可能的。其三,陈、孟两传均认为吴敬梓是迫 于经济的原因而迁居的。尤其 “陈传” 还提出是因为 “付不起房 租” 而被迫迁居的,这种看法是不妥的。吴敬梓的生父吴雯延早 年即流寓南京,《金陵诗征》 卷四十四即有 “始居金陵” 的记载。 吴敬梓在三十岁 (雍正八年,1730年) 写的 《减字木兰花》 词 中说: “秦淮十里,欲买数椽常寄此。” 移家南京以后写的 《移家 赋》 中也说: “爰买数橼而居,遂有终焉之志。” 可见其南京的寓 所应系吴敬梓自己所购,远离其父的活动处所,并无所谓 “付租 金” 之说。如前所言,晚年的吴敬梓生活已经非常窘迫,就他当 时的经济条件而言,要重新购置新的园宅殊非易事。而且,“秦 淮水亭” 与迁居后的东水关仅一桥之隔,如果不是非常特殊的原 因,似并无迁徙的必要。其四,有文献资料证明吴敬梓晚年居住 于水亭,并未它迁。如清人施闰章曾经邀约友朋欢聚于水亭聆听 苏生唱曲,写有 《秦淮水亭邀郭汾义、杨商贤、吴野人、汪舟次 听苏生度曲》 七言古诗。后来严东有又写有 《宿文木山房待涂长 卿、陶衡川不至》 一诗: “夕阳度西村,烟际数峰暝。返景入苍 潭,深沉飒余映。竹露隐清光,松风答佳听。虚室卧翛寥,吟床 拂深净。却忆苏门生,张琴散高咏。感此候中宵,孤筇伫萝径。” 严东有为吴敬梓晚年相交的朋友。他们结交时,吴敬梓已经五十 一岁 (乾隆十六年,1751年)。此诗中的 “却忆苏门生,张琴散 高咏” 句正为前面所提及的施闰章的诗作一注脚,证明严诗所记 与施诗所记乃同一居处,并未有所改变。再如,吴敬梓、吴烺父 子的共同朋友周榘曾写有 《感怀》,其中第十首写道: “才海才江 既生子,酒醒酒醉且从予。绝怜一曲秦淮水,偏与东西两处居。” 自注云: “吴荀叔与余共居江宁东西水关上。” 由此可见,吴烺一 直住在其父吴敬梓的 “秦淮水亭”——淮青桥附近东水关; 严东 有在乾隆壬申 (乾隆十七年,1752年) 写有 《青溪和吴荀叔二 首》,诗云: “新制双游艇,将来系短桥。探花忆前路,其奈不通 潮。浮云归北林,新月生南浦。照见隔溪人,沙头笑相语。” 诗 题即说吴荀叔仍在青溪。而这一年,吴敬梓并未出游,也居青 溪。凡此,都足以证明这两三年内,吴敬梓、吴烺父子同居秦淮 水亭,无可置疑。
第三,关于吴敬梓思想观念及思想发展的问题。陈、孟二传 都比较注重在叙述吴敬梓生平行实的同时,兼及他思想观念的分 析以及思想发展历程的勾勒。对吴敬梓的思想发展,两者的看法 比较一致,都将三十六岁辞聘鸿博廷试作为其思想发展的分界 线,三十九岁写作 《内家娇》词作为其思想发生质变的标志。但 相比之下,“孟传” 的分析似乎更细致。他认为吴敬梓早年因为 受家庭环境影响,比较热衷功名。三十岁时开始有所觉醒,这年 除夕,他作了 《减字木兰花》 词八阕,“(其中) 分述的问题固然 很多,但以乡试落第,怀疑考官为其主要问题” (第176页),但 还比较朦胧。三十四岁除夕,又作 《乳燕飞》 词,感到 “不能继 承 ‘科第从来美’ 的家声,内心的酸楚悲愤是难以言喻的。纵使 将来杀牛家祭,也难以报答先人的罔极深恩”。三十六岁辞征聘 后的除夕,写有 《丙辰除夕述怀》 诗,“反映他辞去 ‘鸿博廷试’ 的后悔”。三十九岁生辰,作有 《内家娇》 词,其中有 “老之将 至,羞梦公卿”、“休说功名” 等句,这标志着 “他的意识和境 界,产生了较为根本的变化”,“清晰地再现了他与统治者绝交, 斩断功名富贵的幻想”。“孟传” 以诗词为依据,勾勒出了吴敬梓 从热衷功名到辞却功名的曲折心理过程,应该说是合乎实际的。 在对吴敬梓思想观念的分析中,两者都肯定了儒家正统思想占居 其思想主导地位。同时认为亦有所超越、有所改变。“孟传” 就 认为: “吴敬梓的思想,基本上还没有脱离儒家思想”,但 “他继 承了儒家思想的优良部分而否定了腐朽的成分。后期,还放射出 一部分民主主义思想的光辉。” (第350页) 如吴敬梓很重视孝 道,但又摒弃了其中 “显亲扬名” 等 “腐朽部分”; 儒家轻视劳 动,鄙视妇人,而吴敬梓却种菜卖菜,歌颂荆元、盖宽、卜老等 老百姓,甚至对逃婚、自食其力的沈琼枝大加赞赏,“简直叛逆 了几千年士大夫的教条及社会风尚,闪耀着人道主义的火花”。 “陈传” 则在分析了 《儒林外史》 中杜慎卿的话 “信着建文软弱, 久已弄成个齐梁世界了”后说: “总的看来,传主反对 ‘齐梁世 界’ 分裂局面,拥护建立统一的王朝,称许抵抗侵略的伟大的永 乐皇帝,指斥方孝孺为 ‘迂而无当’,朱宸濠可以和朱棣等量齐 观,打破了 ‘成王败寇’ 的传统看法。他评价历史人物所下的结 论,是多么富有进步性! 能想到两百年前饱受封建儒家教育的知 识分子说得出吗?” 可见,在对吴敬梓基本思想的体认上,两者 是比较趋同的,事实上也是颇为中肯的。但两者也存在着一些差 异。如 “陈传” 提出 《儒林外史》 以王冕开篇的 “微言大义” 在 于 “抨击降清之臣”,“泰伯祠大祭” 则是为了讽刺胤禛篡位,依 然持 “民族主义” 的观点。而 “孟传” 则在吴敬梓的 “隐逸思 想” 上颇费笔墨。这些提法表面看起来不无新意,但实际上还是 沿袭陈说。“民族主义” 的问题前文已述,此不具论。“隐逸思 想” 虽为 “孟传” 首次提出,但在以儒家思想为正统的中国封建 社会中,“邦有道则现,无道则隐” 几乎成为所有士人处理 “出” “处” 矛盾所遵循的信条。他们在知遇明主、政治清明时,会有 “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 的远大志向与抱负,并能躬身践行。 而一旦帝君昏庸,奸佞当道,他们又会像李白一样 “五噫出西 京”,发出 “行路难” 的叹喟,并转而归隐山林,啸傲林泉,以 洁身自好来完善自身的道德修养。因此,具有 “隐逸思想” 对于 中国古代文人来说,乃是极为自然之事。深受传统思想影响的吴 敬梓应该也不例外。既然 “孟传” 肯定了传统儒家思想在吴敬梓 思想中的主导地位,“隐逸思想” 当也在情理之中。不过,也有 文人虽在诗文中偶尔表露这种 “隐逸思想”,实际上却很矛盾, 而且根本不能付诸实践,这也是应该加以区别的。
第四,关于 《儒林外史》 创作时间的问题。陈、孟二传都比 较注重 《儒林外史》 创作的现实基础,对吴敬梓的科考之路以及 对科举考试的认识逐步加深的过程都有细致的分析,这使读者能 更深入地体悟吴敬梓的创作动机及酝酿创作的过程。但在具体的 创作时间、创作过程的认识上,两者又有所不同。对于创作时 间,“陈传” 提出的是吴敬梓近四十岁,即乾隆五年 (1740年) 左右才开始创作。而 “孟传” 则认为 “ 《儒林外史》是作者吴敬 梓断断续续创作的,其间大约经历了十五年之久。如果把创作前 的酝酿时间计算在内,那几乎就是二十年之久了”。他还接受了 何满子 《论儒林外史》 中提出的 “二十八回是一条分界线”,“前 半部分是吴敬梓创作力最旺盛的时期写出的,后半部分则是乾隆 元年以后写出的” 的观点,认为: “吴敬梓在三十五岁被荐 ‘博 学鸿词’ 科院试,次年二月中旬赴安庆应院试,正是乾隆元年。 此行,或出仕,或辞官,都要耽搁一段较长的时间,小说既然写 了相当的篇幅,而且是以暴露功名富贵为诱饵的科举制度为其主 题,可以独立成书。应当在考试之前作一结束,也是事理的当 然。” (第105页) 而 “ 《外史》 的后半部的人物和故事,如 ‘泰 伯祠名贤主祭’、‘沈琼枝利涉桥卖文’、‘三山门贤人饯别’、‘徽 州府烈妇殉夫’ 等回目,都是吴敬梓后半生甚至晚年发生的事, 他不能超越时空写入小说。” (第106页) 因此,只能是辞试后的 创作。至于说“ 《外史》 完成的时间,则是在乾隆十二年至十三 年 (1747年至1748年) 之间”。“孟传” 关于吴敬梓创作 《儒林 外史》 的时间、过程的论断实际上沿袭何满子等人观点。这种看 法在八十年代影响颇大,陈新、杜维沫等研究者曾撰文表示赞同 (如 《儒林外史第五十六回真伪辩》,《儒林外史研究论文集》), 谈凤梁在 《儒林外史创作时间、过程新探》 ( 《江海学刊》 1984 年第1期) 也提出过类似的观点。所不同的是,将前者的两段分 成了三段,即前二十五回写于乾隆元年 (1736年) 二月以前; 第二十六回至第三十五回写于1736年至1739年之间; 余下部分 完成于其病逝扬州前。他们之所以提出这样的观点,主要根据的 是卧闲草堂本前 “闲斋老人” 的序文以及小说文本结构特点。 “闲斋老人” 的序文作于乾隆元年 (1736年) 二月,此时吴敬梓 尚未赴安庆参加 “鸿博之试” 的预试,更没有辞廷试的经历。而 这些在小说的后半部都出现了。时间上的矛盾使许多研究者对 “闲序” 的真实性表示怀疑,进而否定它存在。这一观点自然可 备一说,但在没有新的文献资料发现以前,姑且肯定它的存在或 许更科学一些。如果这样理解的话,“孟传” 以及何满子等人的 观点倒为 “闲序” 为何出现于乾隆元年这一学术问题提供了一种 可能的解释。另外,从小说的结构分析,这种观点也有它存在的 合理性。因为从小说前二十八回看,无论是人物形象的连贯性还 是内容的逻辑性都是比较紧密的,足够单独成篇且与吴敬梓的思 想发展也存在着某种对应,将这一部分的创作时间定在一起应是 有道理的。但后半部分的写作时间可能延续得更长些,从作品所 写的内容看,吴敬梓的创作与他的生活经历基本是同步的。也正 如 “孟传” 所言 “他始终沿着生活的路,一边走,一边看,一边 思索,一边创作” (第251页)。不过,应该注意的是,尽管吴敬 梓的创作是断断续续的,但最终免不了一次集中的剪辑、修订 整合的过程,否则,小说的后半部就不会有如此严密的内在逻辑 性,而只能如 《缺名笔记》 所言的 “没有结构”。“孟传” 一味地 强调小说创作的延续性,对小说的整合却未置一词,这无疑又是 他的不完善之处。
另外,“孟传” 在某些问题上大胆求索,敢于创新,如关于 吴敬梓与袁枚的关系,一直没有史料记载他们之间有任何交往 但是,这两位文坛名人同时生活在南京,也有许多共同的朋友 如程晋芳,吴敬梓还曾将与袁枚有关的若干事件作为素材写进 《儒林外史》。如何解释这一现象,是困扰学界的一大难题。“孟 传” 大胆推测,认为两人之间曾经产生过一些矛盾,可惜论证不 够严谨。晨光 《评 〈由 《儒林外史》 引起的一场风波〉: 与孟醒 仁、孟凡经先生商榷》 ( 《明清小说研究》,1990年第1期),对 “孟传” 的大胆推测提出了批评。我们认为,吴敬梓与袁枚的关 系这一问题确实令人关注,他们之间是否发生过什么,我们只有 进一步追寻材料加以了解。在没有直接的材料之前,不妨存疑 即使两人没有什么交往,那也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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