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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祯集》案和十四人逆诗案
顾炎武

康熙七年(1668年)二月,炎武在北京慈仁寺寓所中,忽然听闻山东有案株连于己,于是于十六日离开北京前往山东。于三月二日抵达济南后,方知为姜元衡所诬告。炎武此次所牵连的黄培诗案,案情错综复杂。事情说来话长,还得从炎武姐夫陈济生所编选的《天启崇祯两朝遗诗》说起。济生与炎武既是同乡姻亲,又是惊隐诗社社友,与归庄俱是好友,关系自然非常密切。顺治十年(1653年),济生开始编诗选,炎武和归庄都参与其中。至顺治十六年(1659年),《天启崇祯两朝遗诗》最终编选完成,简称《启祯》集,又称《忠节录》。
据《归庄集》卷三《天启崇祯两朝遗诗序》记载,《启祯集》“首录忠义诸公,如罹奄祸死者;与于甲申、乙醇酉之难,及前乎此、后乎此之殉国者,次则硕德名贤,立朝著大节而获考终者;次则高士幽人,足羽仪一世者”。为《启祯集》作序的有归庄、吴鹿友、姜如农、薛谐孟、王玠右和叶圣墅。集中屡次提到“宁人”,又收录有顾绍芾、顾绍芬、顾宾绪和顾湘。
《启祯集》问世后,江南就有一些唯财是图的无良读书人,敲诈勒索为该书作序的名士。康熙六年(1667年)二月,沈天甫、吕中和夏麟奇向吴鹿友父子敲诈钱财未遂,于是向清廷告发,诬蔑此书中包含大量尊明反清的内容。由于《启祯集》内有名之人达七百,所谓通过写序写诗讥讽清朝的有五十多人,涉及面太广,若立案株连的话对社会稳定震动太大。所以官方最后就大事化小,将《启祯集》说成是上告清廷的沈天甫等人伪造,将这些出首上告者斩首,而置被告于不问。在这起本会掀起滔天巨浪的文字案中,炎武有惊无险地与它擦肩而过。
但炎武去年的幸运并没有再度延续。本年爆发的“山左黄培诗狱”,使得炎武陷入牢狱之灾,若不是天缘巧合和友人的奔走营救,他应该是会有性命之忧的。黄培诗狱又称“即墨文字狱”、“黄培文字狱”或“黄培诗词悖逆案”等,还得从康熙五年(1666年)的“十四人逆诗案”谈起。是年六月,山东莱州故明兵部尚书黄宗昌家仆黄宽之孙黄元衡即姜元衡,此时作官清廷翰林,向清廷诬告黄宗昌侄子黄培、儿子黄坦及黄培侄子黄贞麟等十四人撰写逆诗。山东督抚亲自审理此案。康熙六年(1667年)《启祯集》案发,亦牵连到黄家,因为集中包含黄宗昌的传记。姜元衡借机大做文章,指出集中的《黄御史传》有“家居二年握发以终”语,是为黄宗昌不曾剃头的证据。《顾推官咸正传》中有“晚与宁人游”“有宁人所为状在”语,是为宁人搜辑此书的证据。
姜元衡之所以要将素未谋面的炎武牵扯进此案,是由于谢长吉的唆使。谢长吉曾经向炎武借银千两,以章丘大桑家庄田产作为抵押。谢长吉为了在不偿还银两的情形下夺回田产,于是阴谋借刀杀人,通过把炎武卷入文字狱,以将其杀害。于是之前的“十四人逆诗案”与《启祯集》案交叠在了一起,使案情愈加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