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苏互不侵犯条约》签订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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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战争爆发后,中国为争取国际援助曾作过种种努力。中苏两国从国家安全利益上找到了共同点,关系逐步改善,签订了《中苏互不侵犯条约》,形成了共同对抗日本的阵线。苏联在抗战的最初阶段,给了中国最为实际的援助。
苏联是世界诸列强中唯一与中国和日本领土相邻的国家。中日战争的发展对于苏联的国家安全有着直接的影响。如果中国被征服,一个强大的可使用中国巨大的人力和物力资源的日本将对苏联构成重大威胁。就苏联的国家利益来说,它不希望看到日本过于强大,因此,援助中国对抗日本便成为苏联远东政策的一个基本出发点。另一方面,中国对利用苏联制约日本也寄予较大的希望,这不仅是基于对苏联战略利益的判断,还因为在各大国中唯有苏联拥有在东亚迅速干预的力量,苏联在其远东地区驻有强大的陆军和空军。因此,联苏制日成为中国政府的一个重要战略。在对待具有强烈扩张性的日本这一问题上,中苏有着共同的利益,所以双方越走越近。
早在中国抗日战争在全国爆发前两年,中苏之间就已经开始了订立有关中苏条约的商讨。1935年秋,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陈立夫曾与苏联驻华大使鲍格莫洛夫讨论过中日战争一旦爆发苏联如何对华援助的问题。陈立夫提出了订立中苏互助条约的建议,但鲍格莫洛夫认为这一条约“太敏感、太危险”,未接受这一建议。不久,蒋介石在与鲍格莫洛夫的谈话中,也表示了愿与苏联签订一个军事协定的意向。蒋介石声称他愿以“中国军队总司令”的身份,与苏联订立“有实质性的真正促进中苏亲密关系并能保障远东和平的协定”。1936年10月,蒋廷黼出使苏联,他在莫斯科与苏方要员讨论了互助条约和互不侵犯条约的问题。苏方对互助条约反应冷淡,但表示愿与中国签订互不侵犯条约。
20世纪30年代中期,欧洲和远东时局日趋紧张,战争风云已笼罩欧亚大陆。鉴于其本身的国际处境以及所面临的东西线作战的危险,苏联在欧洲鼓吹集体安全原则的同时,在东方也努力推行集体安全的方针,力图避免或推迟战争的爆发,以赢得时间扩大国内工业潜力。另一方面,苏联也认为苏日一战终究不可避免,因此苏联希望借助中国的力量牢牢牵制住日本。
1937年4月,刚从莫斯科接受了新使命而返华赴任的鲍格莫洛夫,频繁地与孔祥熙、陈立夫、蒋介石等中国要人会见,鲍格莫洛夫建议立即开始苏中互不侵犯条约的谈判。他声称,签署这一条约不仅会给中国带来具体好处,而且必定会为进一步加强苏中关系创造一个有利的气氛,并在很大程度上有助于未来可能就互助条约进行的谈判。
中方一时看不清苏联这一提议的利弊究竟如何,只觉它“关系我国存亡至深且巨,我国似不宜轻易拒绝,亦不宜仓促赞成”。
全国抗战爆发前夕,中国行政院秘书长翁文灏以参加一国际学术会议为名访苏。李维诺夫在与翁文灏会见时再次提出签订互不侵犯条约的问题。李维诺夫明确指出,蒋介石政府与苏联的关系本来是很坏的,现在从头做起,建立交情,应当立即订立互不侵犯条约。他表示苏联根本不会侵略别国,订立互不侵犯条约就是表明中国可以得到苏联帮助的意思。实行帮助的办法是订立中苏易货合同,这样苏联便可以向中国提供一部分设备。翁文灏将苏方要求如实向南京最高当局作了报告,但仍未引起积极的反应。这样,直到1937年七七事变时,中苏对于条约的交涉仍未有什么进展。
卢沟桥事件发生后,蒋介石认为如果事态扩大,可能会演变成一场全面战争。在这场全面战争中,“最关键的因素”是与苏联达成协议,由苏联供应军事装备并缔结一个中苏互助条约。7月9日,蒋介石令立法院院长孙科和外交部部长王宠惠立即赶赴上海,与鲍格莫洛夫就此事进行商谈。中国政府还草拟了一份中苏互助条约的草案,其条文规定:“中华民国或苏联远东领土有被第三国直接或间接侵犯之恐怖或危险时两国应即商定办法,以实行国际联合会盟约第十六之规定”。一旦发生这种侵犯,“两国即彼此予以军事及其他援助”。为防止出现中国政府所害怕出现的另一种情况,草案还提出:“一方军队为实行上列两款之义务起见,经双方同意而调至他方领土内,若他方请求调回应即调回。”
然而,苏联此时不愿与中国讨论互助条约。鲍格莫洛夫认为,缔结互助条约的目的在于以其威慑力量防止战争的爆发。
如果在九一八事变之后不久就签订这样的条约,那么,日本的侵略是有可能被制止的。但如今战争已经开始了,再缔结这种条约已为时过晚。如果现在苏联与中国签订这样的互助条约,即意味着苏联必须参战,日本就很可能进攻苏联,但苏联现在尚未做好与日本作战的准备。因此,以互助条约去刺激日本人来进攻是不明智的。鲍格莫洛夫提议中苏签订一个互不侵犯条约。鲍格莫洛夫先后对王宠惠、徐谟和蒋介石宣称:“苏联政府认为,当前关于互助条约的任何谈判都是不合时宜的。”
苏联仍然希望缔结中苏互不侵犯条约。鲍格莫洛夫对中方强调说:“苏联政府认为这个问题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如果需要有其他一些意义深远的协定,那就更有必要立即就互不侵犯条约开始谈判。”其时,中苏之间正在就军事物资的援助问题进行商谈。于是,鲍格莫洛夫向苏联外交部提议,在同意向中国提供军事物资之前,“应立即坚持签署一项互不侵犯条约,为此可提出一个理由,说我们必须得到保证,使我们的武器不被用来对付我们”。
中国政府反对把签订互不侵犯条约作为获得军事物资的先决条件。7月26日,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张冲会见鲍格莫洛夫,转达蒋介石的意见说,目前中日战争已势不可免,任何政治问题的解决都须耗费许多时间,因此应该把军事物资供应问题与一切政治问题分开来单独解决。考虑到华北事态的迅速恶化,鲍格莫洛夫接受了中国政府关于单独解决军事供货问题的想法。他向苏联外交部建议改变他原来的提议。他觉得“更妥善的办法是不把军事供货问题同互不侵犯条约搅在一起,而从商务方面入手解决这个问题”。但苏联外交部驳回了鲍格莫洛夫的新建议。7月31日,苏联外交部在给鲍格莫洛夫的特急电报中指出:“提供军事物资务必以首先签署互不侵犯条约为先决条件。”南京政府对苏联的这一坚定立场颇感无奈。
8月2日,蒋介石与鲍格莫洛夫进行了一次关键性的会谈,着重讨论了互不侵犯条约问题,蒋介石声明他不能同意把军事供货和这一条约用任何形式联系起来。蒋介石表示,如果互不侵犯条约中不含有招致侵犯中国主权的内容,他原则上同意签约。但如果把这一条约作为中国为军事援助协定而付出的报酬,那他是绝不会同意的。鲍格莫洛夫不同意所谓“报酬”之说,他认为互不侵犯条约的实质在于双方承担互不进攻的义务,十分清楚,不进攻另一方这个义务绝不能被说成是为某事物而付出的报酬。他希望中国政府理解苏联的处境:“我们如果不能以互不侵犯条约的形式作为起码的保证,不致让中国用我们的武器打我们,那我们是不能向中国提供武器的。”对此,蒋介石向苏联保证,中国绝不会进攻苏联。蒋介石并另有深意地说,日本正是要与中国结成反苏军事同盟,为此日本愿意作出很大的让步,但是中国政府断然拒绝了日本的要求,且以后任何时候也绝不会同意这个要求。
双方还讨论了签署互不侵犯条约的时间问题:蒋介石希望能先签军事供货协定,可待互不侵犯条约签订后再履行供货协定;但鲍格莫洛夫主张至少两个条约应同时签署。蒋介石声称这将使他很为难,因为这使得互不侵犯条约看起来就像是对于军事供货协定所付的报酬。鲍格莫洛夫坚持先签互不侵犯条约。
这以后,中苏之间又进行了多次磋商。尽管中苏在战略上有着互相依存的关系,但就此时的局势而言,中国对苏联支持的需求则更为迫切些,中国急须获得苏联的军事物资。因此,磋商的结果自然是中方作出了让步,双方商定于1937年8月21日先行签订互不侵犯条约。
此外,双方还有一口头约定,苏联承诺其不与日本缔结互不侵犯条约,中国承诺不与第三国签订共同防共协定。8月29日,《中苏互不侵犯条约》全文在莫斯科、南京同时正式公布。尽管中苏订立这一条约的用意不一,但由于其中内幕并不为外人所知,这一条约还是对外部世界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在当时的特殊条件下,在各主要大国都在力图表明自己的中立立场时,苏联单独声明不与战争中的一方为敌,以条约形式表明它与中国的非敌对立场,这对抗战中的中国军民在精神上是一大声援。孙科认为,这一协定“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一方面表明了苏联对我的友好态度,对于我们在艰苦奋斗中的人民自是一种精神上的鼓励;另一方面无疑坦白地告诉日本侵略者,他们对这种不义的举动是绝不同情的”。中国国内舆论普遍对这一条约持欢迎态度。可以说,外界对于《中苏互不侵犯条约》的这种理解一直持续了半个世纪之久。人们从常识出发,一般皆认为这一条约是苏联应中国政府的要求而签订的。殊不知恰恰相反,是苏联政府强烈要求签订这一条约。然而,就其效果而言,不可否认,这一条约对中国是有利的。
中苏条约的签订对日本是一个打击。9月1日,日本外相广田对美国驻日大使格鲁表示,苏联和中国选定在这个时刻和在这个局势下缔结条约,令人十分不满。日本还怀疑这一条约另有秘密条款,其内容传说有:(1)在有第三国入侵内蒙古和外蒙古时,中苏进行军事合作;(2)苏联将向中国提供武器、弹药及其他军事物资,派遣军事顾问;(3)中国接纳共产党参加政府,并不与任何第三国订立反共协定。不管传说是真是假,日本人心中还是留下了疑问。后来广田曾对格鲁说,他感到自从中苏协定签订后,中国政府的对日态度转向强硬。
《中苏互不侵犯条约》签订后,中苏两国关系不断升温,进入“蜜月”时期。苏联政府坚持站在中国政府一边,从道义上、物质上和人力上对中国的抗日战争给予大力支持和援助。苏联一方面在国际社会上尽力声援中国,谴责日本的侵略,并对英、美的“绥靖政策”进行批评,另一方面则源源不断地向中国输送各种军需品,并承诺帮助中国设计创办飞机制造厂、修建兵工厂等。同时,苏联又陆续派出志愿军和军事专家,协助中国对日作战,并从1937年到1941年先后贷款2.5亿美元给中国,以供中国购买苏联军火、汽油和其他工业品之用,中国只须用茶、钨、锑、锡等农矿产品售价偿还。在此期间,苏联支援中国的作战飞机有1285架、坦克82辆、牵引车602辆、汽车1850辆、火炮1600门、轻重机枪14000挺、步枪11万支、子弹约1.5亿发、炸弹3.16万颗、炮弹约200万发。为了运输援华物资的需要,苏联还帮助中国修筑自苏联境内的萨雷奥泽克到中国兰州的公路,共1925公里。另外,苏联还选派3000多名军事顾问和工程技术人员,以及2000余名航空人员直接参加对日作战。在战斗中,有200多位空军飞行员为中国的民族解放事业献出了宝贵的生命。这些援助,对于中国的抗战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对比英、法、美所采取的观望态度,苏联的援助就显得十分宝贵和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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