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梅协定》签订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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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帝国主义就像一只贪得无厌的狼,通过《塘沽协定》的签订,不仅实现了占领东北四省,而且将冀东大片国土划为日军自由出入地区。至此日军还不甘心,仍得寸进尺,继续制造事端,以实现其吞并华北的企图。1935年5月,日本在河北利用孙永勤事件和在天津的亲日新闻记者胡恩溥、白逾桓先后被杀事件,向国民党政府提出对华北统治权的无理要求,并以武力相要挟,最后迫使国民党政府与日本签订《何梅协定》。
1935年5月29日,日本的中国驻屯军参谋长酒井隆偕驻华使馆武官高桥,一同到北平军分会代委员长何应钦住所北平居仁堂,会见了何应钦及北平政务整理委员会秘书长俞家骥,第一次以口头形式提出了日本的通告和要求。
5月30日,驻天津日军将装甲车、小炮及机关枪队在河北省政府主席办公楼前的路上展开,飞机在平津两市上空低飞盘旋,对于学忠施加压力。
6月4日,酒井、高桥再次到居仁堂访何应钦,询问对日方要求的执行情况。何应钦答复说,已经处理如罢免蒋孝先等3人、解散宪兵第三团特务处等。但酒井等变本加厉,当即又提出将于学忠免职,从天津撤走国民党河北省党部,调走北平的宪兵第三团,解散抗日团体及调走驻天津的第51军等五条更为苛刻的要求。6月7日,关东军调兵至古北口、山海关等长城一线,炫耀武力,显示其向平津推进的态势。6月9日,酒井、高桥第三次晤见何应钦,步步紧逼。6月10日,何应钦会见高桥,根据国民党中央的训令,以口头形式答应了日方全部要求。在此前的6月6日,国民党政府已令于学忠率第51军经保定退避陕西,再以孙永勤入境问题令遵化县长何孝怡辞职,宪兵第 3团调走。6月10日停止了国民党党部在平津两市的活动。中央军关麟征部第25师开始移驻洛阳,黄杰部第2师移驻豫皖。对于中央军南撤,当时有人就写了一首诗:“忽闻协定说班师,十万儿郎涕泪时;忍辱不堪回首望,城楼不见汉家旗。”
日本侵略者对于国民党当局的一再退让和全部承诺仍不满足,又催逼中方用文书形式答复,以便作为凭据。6月11日,高桥突然携带一份由日本驻屯军司令官梅津美治郎签署的“备忘录”到北平军分会,要中国方面照抄一份,并由何应钦签章后送交梅津。
梅津备忘录的第一部分,把何应钦在6月4日、9日、10日的三次答复内容全部记录于文中,要求何签署,以形成正式协定。6月15日,经南京国防会议决定:“此事始终口头交涉,且酒井隆参谋长、高桥坦武官一再声明,由中国自动办理。现中国均已自动办理,且必能如期办妥,是日方意见已完全达到,实无文字规定之必要。我方难以照办,应请日方原谅。”但日方仍蛮横进逼,于6月21日、7月1日由高桥连续登门将拟好的一个要何应钦具名的通告交何应钦,文稿全文为:“6月9日由酒井隆参谋长所提出之约定事项,并关于实施此等事项之附带事项,均承诺之。并拟自动的使其实现,特此通告。”何应钦在得到汪精卫的批准后,按该文稿复函,全文如下:“敬启者,6月9日酒井参谋长所提各事项均承诺之。并自主的期其遂行,特此通知。此致,梅津司令官阁下。何应钦。中华民国二十四年七月六日。”
至此,由梅津备忘录和何应钦复函实际达成协议,史称《何梅协定》。
《何梅协定》的形成,使日本攫取了河北省和平津两市的大部分主权。有吉大使则声明说:“期望中日两国国交之圆满不仅限于一地。应将全华排日风潮为之一扫。”日方侵吞全中国的意图暴露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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