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对司法行政机关作为社区矫正的执行主体的分析

所属栏目:社区矫正制度

理论界多数学者赞同社区矫正应当统一由司法行政机关执行。主要理由是:首先,社区矫正是刑罚执行的一部分,由司法行政机关统一执行社区矫正工作符合我国《宪法》规定的“分工配合、相互制约”原则;在刑事司法职能分配方面 ......(本文共 2493 字 )     [阅读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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