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村政驻地

所属栏目:齐贤村志

民国时期,国民政府推行保甲制,村级实行保甲制后,办公无固定地方。新中国成立初期,行政村与农会组织办公仍处于无地方办公,凡接待、办公一般在村长或村农会主任家里。如遇重大事项研究处理往往临时想办法安排。召开村民大会 ......(本文共 798 字 )     [阅读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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