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栏目:哲学知识
这封信是恩格斯写给德
国经济学家和哲学家、德国社会民主
党人康·施米特的。编入《马克思恩
格斯全集》第37卷。
在这封信里,针对德国莱比锡大
学教授、反动的资产阶级社会学家保
尔·巴尔特之流攻击马克思主义否认
上层建筑的反作用的谬论,恩格斯在
肯定经济发展的决定作用的前提下,
详细论述了国家权力、法、宗教、哲
学等上层建筑因素的相对独立性以及
它们对经济发展的反作用。
关于国家权力,恩格斯指出,总
的说来,它是由经济发展决定的,但
它又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并反作用于
经济进程。这种反作用有三种,可以
归结为两种: 或者沿着同一方向促进
经济的发展,或者沿着相反的方向阻
碍经济的发展。在后一种情况下,政
治权力终将崩溃。
关于法,恩格斯指出,法必须反
映和适应经济状况,又必须保持一定
的内部和谐一致,前者日益为后者所
掩盖。法还对经济基础发生反作用,
在一定限度内改变经济基础。
关于宗教和哲学,恩格斯指出,
尽管宗教、哲学中保留有史前时期某
些歪曲反映现实的“虚假观念”,但
它们归根到底被经济的发展所决定,
又反过来影响经济和全部社会的发
展。恩格斯以哲学为例,说明意识形
态的相对独立性表现为: 社会意识发
展的历史继承性; 社会意识发展和经
济发展的不平衡性; 各种社会意识之
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
恩格斯指出,巴尔特之流歪曲唯
物史观的思想方法方面的原因是不懂
得原因和结果之间的辩证法,不懂得
历史发展过程中各种因素的相互作用
和不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