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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会议
倪徵(日奥)传

提到联合国第三次海洋法会议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不能不提到倪徵。这次会议是在1973年12月3日开始在纽约召开的,是联合国系统内规模最大,也是历时最长的国际外交会议。起初,它每年开一次会,从1974年起,每年开两次会。倪徵作为中国代表团的成员之一,除了其间因视网膜脱落,在北京的医院进行两次手术需要休养以外,全程参加了会议议程。他不但见证了《海洋法公约》的诞生,更在公约的文本起草方面,作出了特别贡献。
在海洋法会议召开之初,负责文本起草工作的起草委员会就成立了。不过那时,他们仅能讨论一些工作方法等初步设想,因为会议讨论的许多问题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其间,倪徵作为委员之一,参加过几次会议。委员会真正进入实质性的工作,是在1981—1982这两年间,几乎每两三个月就开一次会。1981年1月,倪徵和条法司的厉声教乘中美两国建交后的中国航空公司首航飞机前往纽约,正式参加起草委员会对公约的文本起草工作。
起草委员会设有5种文字的协调员,分别是中文、英文、法文、俄文、西班牙文(当时,阿拉伯文尚未成为通用语言)。中文协调员就是倪徵
开会前一天,由起草委员会秘书分发给协调员和委员们准备讨论的5种文字案文草案,有时在可能需要调整的地方作些记号。开会时,大家逐行、逐句、逐字加以审查,有话尽管说,无话通过或保留。当然,有权说话的不仅是协调员,坐在协调员座位之后的起草委员会的其他委员也可以发言。当时,所有参加会议的会员国,使用中文的只有中国(新加坡只是将中文作为官方语言的一种,另外是英文和马来文),因此,中文案文实际上就是由倪徵说了算,他说行就行,他说不行就得改。争议比较大的是英文文本,因为英语语言的国家比较多,意见也就不容易统一。“常常是短兵相接,唇枪舌战,咬文嚼字,随时插话,有时互不相让,弄得比较紧张。”倪徵回忆说。
尽管倪徵专门负责中文文本的文字协调工作,但因为他精通英文、俄文,也略晓法文,所以他也关注其他文本的文字。在他看来,其他国家的文本如果一旦有失误,受到影响的也可能是我们自己。所以,他时刻提高警惕。果然,在有一天讨论“公海捕鱼权”时,他发现俄文本的用语有过分扩大沿海国捕鱼权的迹象,而且针对的是一般属于北方海域的鱼种。这样的结果是对大国有利,对发展中国家不利。显然,那样的译法是有意的,目的就是想扩大自己的权利。
倪徵当即指出这段有问题。俄文协调员不经常到会,一般由其助理代表出席。面对倪徵的质疑,俄方协调员助理用力解释,却难自圆其说,不能令人信服。按照程序,这段内容被送交联合国秘书处的俄文翻译组核实。他们也认为译文确有错误,必须加以更改。一个有可能影响很多发展中国家利益的错误,就这样在倪徵的慧眼与坚持下,得到改正。就连起草委员会的主任秘书纳尔逊都说:“我险些被蒙混过去了。”
也许是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也许是为了挽回不良影响,在同时召开的海洋法会议上,苏联代表解释说“这是出于一时的疏忽,并非故意”,但他们不得不对此表示歉意。闻言,中国代表团副团长沈韦良话中有话地接茬说,“希望以后不要再疏忽了”,引得大家一片哄笑。
无论是在海洋法会议上,还是在文本起草委员会会议上,苏联的代表总是以傲慢姿态示人,很让人看不惯。这次文本错译事件发生后,很多国家的代表都有一种“出了口恶气”的畅快。更多的人在对倪徵充满钦佩的同时,也对他何以会有如此精深的俄文功底表示好奇。第二主要委员会主席阿吉拉尔直接问他:“你什么时候学的俄文?”倪徵笑而未答,他如何能够解释得清楚?他总不能说他是因为被迫不能从事法律工作,而为了当俄文老师才学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