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所属栏目:重症医学科的质量安全规范

(一)为加强全院医务人员手卫生工作,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和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要求如下:
1.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制定并落实医务人员手卫生管理 制度。
2.对医院职工开展全员性培训,使所有医务人员加强无菌观念和预防医院感染的意 识;掌握必要的手卫生知识及方法,保证洗手及手消毒效果。
3.不同环境下工作的医务人员,手的卫生应达到如下要求:
Ⅰ类和Ⅱ类区域医务人员的手卫生要求应≤5cfu/cm2,Ⅰ类和Ⅱ类区域包括:洁净手术 室、普通手术室、产房、供应室洁净区、重症监护病房等。Ⅲ类区域医务人员的手卫生要 求应≤10cfu/cm2,Ⅲ类区域包括母婴同室、妇产科检查室、注射室、换药室、治疗室、供 应室清洁区、急诊室、化验室及各类普通病房等。Ⅳ类区域医务人员的手卫生要求应 ≤15cfu/cm2,Ⅳ类区域包括感染性疾病科、传染病科及病房。
4.进行外科手消毒时,禁止佩戴假指甲、戒指等饰物。
5.手卫生方法:医务人员应掌握正确的六步洗手法,彻底洗净双手;在频繁接触病人 的诊疗过程中,当手未见污染时,可以使用速干手消毒剂;当接触传染病人或被感染性物质 污染后,应当先用流动水清洗双手,然后使用速干手消毒剂。
6.洗手后应使用无菌巾、纸擦手,盛装无菌巾的容器应当干燥、灭菌。
7.每月对全院各科医务人员进行手卫生消毒效果的监测,怀疑医院感染流行或暴发与 医务人员手有关时,及时进行监测。
(二) 术语和定义
1.手卫生:医务人员洗手、卫生手消毒和外科手消毒的总称。
2.洗手:医务人员用皂液和流动水洗手,去除手部皮肤污垢和暂居菌的过程。
3.卫生手消毒:医务人员使用快速手消毒剂揉搓双手,以减少手部暂居菌的过程。
4.外科手消毒:外科手术前医务人员用皂液和流动水洗手,再使用外科手消毒剂清除 或者杀灭手部暂居菌和减少常居菌的过程。
(三) 手卫生应遵循的原则
1.基本要求:
(1)手部指甲不应超过指尖。
(2)手部不应戴戒指等装饰物。
(3)手部不应戴人工指甲,涂抹指甲油等指甲装饰物。
2.洗手、卫生手消毒应遵循的原则:
(1)手部有可见污染时,应洗手。
(2)手部证实或怀疑被可能形成孢子的微生物污染时,如艰难梭菌、炭疽杆菌等,应 洗手。
(3)如厕之后,应洗手。
(4)其他情况应首选卫生手消毒。
3.外科手消毒应遵循的原则:
(1)先洗手,后消毒。
(2)不同患者之间、手套破损或手被污染时,应重新外科手消毒。
(四) WHO关于手卫生的六个指征
1.接触病人前后。
2.摘除手套后。
3.进行侵入性操作前。
4.接触病人体液、排泄物、黏膜、破损的皮肤或者伤口敷料后。
5.从病人脏的身体部位到干净的身体部位。
6.直接接触病人的无生命物体(包括医疗器械)后,戴手套不能取代手卫生。
(五)手卫生促进策略
1.确保手清洁剂、一次性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手卫生用品的充足供应。
2.医务人员明确手卫生的意义、方法和指征。
3.对医务人员手卫生的依从性定期进行检测、反馈。
4.鼓励患者、探视者和医务人员合作,共同促进医疗机构的手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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