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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子昂
法学名人

        唐右拾遗、文学家。字伯玉,梓州射洪(今属四川)人。少好文学,尤长于诗。武则天时,被召见,屡上条奏,受到武后称赞。曾任麟台正字、右拾遗。奏章中,对法制问题多有建议。其法制思想主要是“明讼恤狱”,认为,“初制天下,必有凶犯    (共 484 字)     [阅读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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