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财政决算,是经区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报告,依据年度预算的最终执行结果编制,以年度决算方式检查和总结预算执行情况。1949年青岛解放,从市北区、台东区、四方区政府成立至20世纪80年代中期,各区财政支出均...[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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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财政决算,是经区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报告,依据年度预算的最终执行结果编制,以年度决算方式检查和总结预算执行情况。1949年青岛解放,从市北区、台东区、四方区政府成立至20世纪80年代中期,各区财政支出均...[继续阅读]
区级国库,是区级财政资金的出纳、保管机构,区级财政的全部预算收入均由国库收纳入库,一切预算支出由国库拨付。青岛解放后至1987年前,青岛市区各区未设立区级国库。1987年,青岛市为完善区级财政,制发了《青岛市区级财政管理体...[继续阅读]
财政监督检查,是财政部门依法履行财政监督职责进行的检查活动,对于纠正财政违法行为,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具有重要作用。区财政机构自建立以来,按计划组织开展辖区年度财政检查。区财政局建立前,由区政府财经管理部门组织...[继续阅读]
市北区、四方区、台东区人民政府建政后,区财政部门即实行区属企业财务管理。区财政部门撤销后,改由财经部门与企业主管部门管理。20世纪80年代中期,市北区、四方区、台东区财政局成立后,针对区属企业“集体多、国营少、数量...[继续阅读]
市北区、四方区、台东区财政机构自建立起,即行使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在“统收统支”的财政管理体制下,按照国家财务制度规定,对区党政机关和党派群团,包括公安和司法检察的各项行政费支出和个人经费支出进行管理。...[继续阅读]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各区的预算外资金有了大幅增加,已成为与预算内资金并驾齐驱的“第二预算”,成为行政事业单位弥补预算内经费不足、发展事业的主要来源和经济财力的重要组...[继续阅读]
国有资产管理,是国家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占有、使用并利用其创造收益的国有资产进行管理,其目的是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与增值。区财政机构建立后,即对辖区行政事业单位、区属企业的固定资产实行清查、登记,对区属企业...[继续阅读]
1996年,我国开始进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试点。1999年下半年,市北区财政局制定出台了《市北区政府采购暂行办法》,对包括汽车、电脑、锅炉、办公用品及耗材等物品组织了4次公开招标采购,采购总金额152万元,在确保采购物品质量的前...[继续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会计事务管理规章制度逐步建立,区财政部门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组织财务规章制度宣传、学习和培训,实施会计事务管理。198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事务管理工作...[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