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語]
著者積若干年之功力,提出題目,編製此圖,甚爲不易。又將歷史材料編成《歷史地理學》一書,雖未送審,而觀其目録,誠爲博洽。惟此書名爲詳圖,仍嫌簡略(觀河東圖等可知),實當補充。又如水利方面,僅着重於水道流域,未能顯出與古代經濟中心所發生之聯繫,交通方面亦然。又以朝代及州郡數目標題,固出於正史地理志,實亦大有商量之餘地,蓋史志中僅取某一年爲限斷,不能代表整個朝代之制度,如西晉十九州圖,僅爲晉初情形,其後則增置江湘二州,不應不列也。至傳統頭腦未能清除,信《禹貢》、《爾雅》、《職方》爲實際之夏商周制度,猶其餘事。惟既用如此功力,自爲專門名家,將來自有大成之望也。
[總評]
合教授資格。
[該著作係應教授資格之審查]
[審查人]顧頡剛。[民國三十六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