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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劳工稽查厅

    设厅长一人,直属劳工暨就业司。劳工稽查厅的职权为:确保与工作条件、工作关系有关的管制性及协议性法例的实施与遵守;对工人、雇主遵守管制性及协议性法例给予支持;向劳工暨就业司司长报告有关管制性及协议性法例的遵守情...查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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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劳工稽查章程

    由澳门总督以第九四/八四/M号法令公布。主要内容有:第一章稽查工作。规定稽查厅的性质、工作职权、工作方式、检查违反劳工法时起诉书的编制、对违法者的通知、罚款的规定、对现行犯的逮捕等等。第二章劳工稽查厅人员。规...查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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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劳工立法

    澳门立法体系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澳门地区的立法会及总督均有立法权。总督对一部分法律有立法权。澳门地区的一些劳工法规均为总督行使立法权而公布的,如《劳工程序法》、《工业部门劳工安全及卫生总则》、《因公伤与职...查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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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劳工事务署

    促进、指导、协调及管理劳工政策的实施,筹备组织澳门地区劳工管理部门的机构。劳工事务署的主要职权是:(1)与其他有关公共行政部门分析及研究劳工雇用的社会环境,制定适当的劳工政策;(2)分析研究各种劳工关系;(3)研究劳工法例...查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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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劳雇关系

    劳雇关系也称工作关系,指雇主与为其服务的工作者之间权利义务关系。雇主是指使用一人或多人为其服务者。工作者是为他人服务并获取报酬者。长期工作者是指与同一雇主有连续工作关系超过一年的工作者。劳雇之间的权利义务...查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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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每年假期

    通常称作年休假。澳门地区的长期工作者每年享有6天的有薪假期。工作者享有的连续性或间断性年休假,由雇主根据工作情况进行安排。如果工作者在工作关系结束时,仍未享受年休假,将获取相当于该假期的工资。工作者在每年有薪...查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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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女工保护

    妇女在就业机会、工资待遇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不得歧视。对同一雇主提供同.一或同等价值的服务,男女获得同等工资。禁止或限制妇女从事对其生育机能产生危害的工作。...查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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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女工产期保护

    建立劳动关系超过一年的怀孕妇女,在分娩时有权享受30天产假。产假期间保留职位及工资。妇女产假于产后享受。产假期间因病超出30天按缺勤,不丧失工作职位,不发工资。分娩假期的工资,由雇主承担,但以为同一雇主服务期间两胎...查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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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强制性假日

    通常称作法定假日。澳门地区法定节假日为:一月一日、农历新年三天、五月一日、六月十日、中秋节、十月一日、重阳节。长期性工作者有权收取一月一日、五月一日及十月一日的假日工资。允许在强制性假日期间提供服务的条件...查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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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童工保护

    对14岁以下童工的劳动保护。根据澳门劳工法规定,任何雇主不得雇用14岁以下童工。在例外条件下可雇用12—14岁童工。其条件是:对儿童健康及安全没有危害的工作;不影响儿童学业的工作;儿童已接受强迫性教育;雇用儿童需经父母、...查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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