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栏目:重症医学科的质量安全规范
(一)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1.发生医疗事故或可能引发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后,有关医务人员应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立即向医务部或护理部报告;医务部、护理部立即向院领导报告。2.科室负责人在上 ......(本文共 3162 字 ) [阅读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