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语更求重造化,商量脂砚到湘云——《红楼梦新证》再版

所属栏目:周汝昌传

1973—1974年,全国掀起“评红热”,1974年达到高潮,发表在各类报刊上的相关文章有500多篇,出版各类评红著作和资料汇编40多种。在这种大背景下,上面要周汝昌重印《红楼梦新证》,周汝昌不愿旧版照印,提出修订,出新版本。上面批准后,周汝昌立即开始工作,资料是多年积累的,主要进行爬梳整理。为了赶稿,周汝昌拼命工作,由于疲劳过度,他患了严重的眼病:双眼黄斑部穿孔,视网膜脱落,病情十分严重。1976年9月住进医院。周汝昌记挂《红楼梦新证》修订未完,私自逃离医院,继续伏案写作。家人担心他的眼睛,百般劝说,病情也越来越重,周汝昌只得回医院接受手术。领导不停催促《红楼梦新证》的进度,最后决定给周汝昌配备助手,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面,借调天津工作的周丽苓回京当助手。刚做完手术的周汝昌双目包扎着纱布,只能平卧。周丽苓给他读意见,读原稿,并记录周汝昌的口述处理意见。经过41天的连续奋战,《红楼梦新证》修订本终于完成。周汝昌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经过手术,右眼保留了0.01的视力,本来左眼还有救,却因手术失误,导致全盲。这对一个从事文史研究考证的人来说,是非常不幸的。此后,周汝昌不得不在极其困难的条件下研究心爱的红学了。
1976年版的《红楼梦新证》是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大量实证材料,这些材料都是围绕曹家家史、《红楼梦》的版本、《红楼梦》的流传影响等展开的,其中运用最多的研究方法还是周汝昌驾轻就熟的考证。在《重排后记》中,周汝昌表明新版最主要的修动乃是补充材料:
在增订上,几乎所有的力量都放在了史料方面。原第六章(今本为第七章)本来就是全书最为冗长的部分,可现在篇幅却又多出了一倍,在这本怪物身上形成了一个便便巨腹,更增加了它的怪状。为什么又要如此呢?认真地说,这本书里较为可存的,恐怕也就只这一章。因此,我从1957年即曾动手单就这部分进行增订修动,工作未竣。这些年来陆续积累的资料,又有一定数量,搜集非易,如不整理,散亡可惜,就这次重排也可续完前此未竟之功。如果它对研究者能有一些用处,就是我的莫大的欣幸了。……此外,若干章节后面有添进去的“附记”,补充说明几个问题。再有,历年写的讨论《红楼梦》旧钞本,介绍清代较为稀见的题《红》诗词的文章,积有数篇,要说专为这个印制成书,那也是没有的事,因为不值得,现在集在一起,姑且称之为“附录编”,置于卷末,聊备参助。
周汝昌对自己的增订,最得意的还是资料的补充,他平生大部分精力都在搜求与《红楼梦》有关的资料,这次增订补充了大量资料,足足是原来的一倍,新版《红楼梦新证》为研究红学者无法绕开的必读书目。搜集资料是考证的基础工作,也是他的红楼梦探佚的基础,只有在翔实的资料基础上,探佚学才不会沦为空谈。
对于考证,周汝昌有独到的心得。他认为考证的功能非止一端,大致说来,一是纠谬;二是辨伪;三是决疑;四是息争;五是抉隐;六是阐幽;七是斥妄;八是启智;九是破腐;十是发现。
许多不为世知而又曲折复杂的历史内幕,诗文的写作背景与文辞事义、事与事的因果、人与人的关系等无不需要考证而后发现。不少人有一种误解,认为考证只要肯下功夫,就能有所成就。其实不然,还需要许多方面的知识积累,还需要有抽丝剥茧的细心,更需要将零散材料串联起来的合理想象。周汝昌于此,体会颇深。他认为,考证之事实非容易。它需要学、识、胆、诚、义……而更需要有悟性。悟性,到底怎么讲解形容?没法说个清楚,但它并不“玄虚”,而且作用很大。
《红楼梦新证》中,关于《红楼梦》原本与后面散佚内容的关系,周汝昌观点十分明确:《红楼梦》原本传世者止于80回,记载多得很;坊间120回本乃是伪续。40回拼配谎称“全璧”,这是公认的事实,已成常识。但伪续40回到底出于何手何因,看法就大有不同了。有人认为,伪续并非程伟元所作,是他真从“鼓担”买得了一部旧续残本,作者不明;程与高鹗只是“补缀”“润色”,收拾成编罢了。还有不少人坚谓40回也是“原书”云。
周汝昌找到了续书者最直接的证据:清代诗人张问陶在《船山诗草》中的一则诗注中,明确指出《红楼梦》后40回皆高鹗所补。除此外,高鹗的朋友在赠高鹗诗中也有“不数石头记”的话——这就是在捧赞高氏的诗文八股等另有专长,而不能把《石头记》算作“首选”。这完全佐证了张问陶的诗注,且张是高的内兄,其姊张筠嫁与高鹗,两家至亲,备知底细。
明清时代作小说并不是一件光彩的文化事业,文人都以诗文为正途。所以,明清小说作者极少留真名的,皆署以别号,讳莫如深,真名多是后人考证出来的。为什么程、高毫不顾及,在书开卷处署本人真名?尤其是高鹗,竟在序中说出了“名公巨卿”赏读《红楼梦》的话,实在不合常理。终于,周汝昌在《能静居日记》“同治九年”一条发现一处证据。宋翔凤说,《红楼梦》是乾隆末年和珅呈给皇帝的,那位“名公巨卿”必是和绅无疑了,他主持《四库全书》,保持舆论导向,对古书今书,抽、撤、换、改、销毁,无所不用。全本乃是偷改前80回原文并补齐后面内容而成。所以,“全本”一出,士大夫“家置一部”,天下风行。
《红楼梦新证》中有周汝昌红学上自觉最为得意且最为重要的一项考证,也是争议最多的,即脂砚斋之谜。周汝昌认定脂砚斋为曹雪芹的续妻,即《红楼梦》的重要人物史湘云。这种考证,与其说是靠学识,不如说凭悟性。
原本《红楼梦》全名应该是《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正文之外,回前回后,眉上行侧,文句夹写有双行小字,有数以千计的评语,即所谓“批”,是包括赏析、批评、讲解等多方面的读书小札。
关于脂砚斋,有人说是曹雪芹自己;有人说是曹雪芹的舅舅;有人说是兄弟;有人说是叔叔。周汝昌首先被两条批语打动了心弦。一处是在开头绛珠草“还泪”之说。一条眉批说:“余亦知还泪之意,但不能说得出。”周汝昌指出:“还泪是女儿的幽思与至感,若是男子,焉能有此意念?”看批者的语气和口吻,明显是与作者及书中人物相熟的女子。另一处更能说明问题:“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常]哭芹,泪亦待尽。……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本[何幸?合本?],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舅舅、叔叔是“老长辈”们,不可能说出“一芹一脂”的话。芹字单称,何等亲密!“余二人”,何等至近的关系!怎么会成了对一个“外甥”“侄子”的“还泪”情缘呢?!
以此二批为大前提,周汝昌作出一个假设——批书人是位女子,而且她与曹雪芹的关系是夫妻,非同一般。由此就引发了第二大要点,此女批家是书中何人的化身或原型?周汝昌首先用排除法,排除了黛、钗二人,因为在曹雪芹原著中皆不寿早亡,能悼曹雪芹的只有一个可能,即是湘云。第二,原著内证。十多条记载证明原著中结局是宝玉与湘云历经劫难,复得重逢,结为夫妇,正相吻合。第三,一条重要批语。贾母谈到幼时家中也有一个如藕香榭的竹阁,曾失足落水,此处批语注云:“在此书以前,已似早有一部《十二钗》的一般了,余则将它补出,岂不又添一部新书!”贾母娘家为金陵史家,能为史家旧事补写一部如同《石头记》《金陵十二钗》式的书,除了史家的姑娘史湘云外,没有其他人。周汝昌这个大胆的论证,反响极大,有人称赏,也有人不以为然。周汝昌对自己的考证很有自信。他说:
这种考证,只靠死读书、形式逻辑、书本明证……那种常规方式是无济于事的。比如脂砚晚期又化名“畸笏”,是二是一,也须先弄清楚;再如不少人见了“因命芹溪删去”一语中的“命”字,便以为此乃“长辈”口气,云云,却不悟雪芹书中的“命”字,绝非“命令”的死义,而只是“使”、“让”、“叫”、“教”等口语之泛用义而已(如门子“不命”知府发签;如凤姐“不命”贾琏进来等文,此等“命”字何尝与“长辈”有任何关系?)(《红楼无限情?脂砚即湘云》)
由于时代特点,周汝昌在《重排后记》中与胡适划清界限,虽然两人都是“自传说”的重镇,但在特殊的历史条件下,无法在书中表示对前贤——特别是被批判者——的感激之情。另外,周汝昌与胡适的分歧也确实有本质的不同,周汝昌认为对于曹家的事迹,胡适考证的内容远远不够,需要后来学人不断丰富扩充。胡适认为曹家败落是坐吃山空所致。周汝昌认为事情没那么简单。他强调《红楼梦》是我国文学中的一部特别奇伟而重要的书,它是和历史时代的某种大事、某重要意向关联的(这绝不是像索隐派所说的那样)。随着研究的深入,周汝昌益发笃定自己的观点。离开历史去“考据”曹雪芹的家世生卒和一切,是个绝大的骗局和诡计。周汝昌用那个时代最常用的话语总结说:“这个骗局和诡计是最恶毒之处,就在于他说的‘《红楼梦》的真价值正在这平淡无奇的自然主义的上面’,而‘平淡无奇’四字,尤其是要害之要害。”
除去政治化的因素,周汝昌与胡适在《红楼梦》的价值、《红楼梦》的艺术成就等方面看法迥异。周汝昌一直坚持自己的观点。在之后纪念胡适的文章《平生一面旧城中——纪念胡适之先生》中,周汝昌也通过胡适对待《红楼梦》版本谈了胡适考据的短处:
我只能从他对待《红楼梦》版本这个问题上略略窥见他对文学与语言的识见与主张,因而感到他在这方面确实伤于简浅了。例如,在1982年以前的八十年的长时期,普通流行的“标准本”《红楼梦》就是胡先生自己珍藏的“程乙本”的“化身”,胡先生为之制序、考证,成为“经典”。但此本实是程、高之辈伪续而又篡改前八十回大量文字的一个最坏的本子——即去真最远的假“全本”。胡先生赏识此本而为之印制推广于天下,理由只是它改得“更白话化”了。至于文字的优劣美恶,情趣气味的高下雅俗,他就一概置之毋论,“一视同仁”了。
我对这一点,特别敏感而难以“忍受”——也许是天性吧?我对朋友个别谈心乃至在某种聚会场合中,都不讳言这一点。我的骇俗(甚至伤众)的话是:一个人连雪芹的原手笔与程、高等人妄改伪加之文字的优劣都不能区辨,不能感受两者的巨大而深刻的云泥霄壤之别,则此人有无可能(资格水平)来研究中国汉语文的文学,从根本上就是一个问号。难道大师如胡适之,竟会如此吗?

1976年《红楼梦新证》出版,很快又印了一版,出版社却没支付作者一分钱稿费,原说送100册书给作者,最后还是截留了一部分。如果胡适那时还在世,会不会像初见《红楼梦新证》那样称赏鼓励作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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