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2 案

所属栏目:宋代家具

2.4.2 案

宋代之前,古人以席地而坐为主,故承具相应也较矮,如《新唐书》载节度使的礼案“高尺有二寸,方八尺”[8],其特征是大而矮。到了宋代,不少案在高度上和高脚桌并无太大区别,譬如南宋陆游所说“而其墓以钱塘江为水,以越秦望山为案 ......(本文共 2577 字 , 10 张图)     [阅读本文]>>


推荐内容


科普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