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栏目:汉藏民族关系史
元朝政府的人事进退制度,分为4个系统,即管理政治的中书省,管理军事的枢密院,管理监察的御史台以及管理宗教和吐蕃事务的宣政院(前身总制院)。其中,宣政院由于所管理的事务和所管辖地区的特殊性,其管理人员“僧俗并用”,从而 ......(本文共 7979 字 )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