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淮南子》的农业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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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子》又名《淮南鸿烈》,它是由西汉淮南王刘安和他的门客苏飞、李尚等 人共同编撰而成的。刘安(前179-前122),其父为淮南厉王刘长,因叛乱而被 谪,死于贬徙途中。他于文帝八年(前172)被封为阜陵侯,十六年立为淮南王。 他曾“招致宾客方术之士数千人”(《汉书·淮南厉王刘长传附淮南王安》)参与著书。 除《淮南子》外,《外书》《中篇》等已失传。《淮南子》成书于汉景帝与汉武帝执政 之交,大多数学者认为它是一部杂家著作。在思想内容上,《淮南子》以道家学说 为中心,兼容儒、法、阴阳等诸家观点并自成体系。从“道治”“无为”等基本思想 出发,《淮南子》主张遵循自然规律管理社会,包括从事经济活动。《淮南子》的经 济思想并不多,但涉及农业问题的议论不乏新颖独到之处。
《淮南子》认为农业生产是人类生存的基本前提,因而也是人们经济活动的 根本利益所在。他指出:“耕之为事也劳,织之为事也扰,扰劳之事而民不舍者, 知其可以衣食也。人之情不能无衣食,衣食之道必始于耕织,万民之所公见也。 物之若耕织者,始初甚劳,终必利也众。”(《淮南子·主术训》)这种对农业基础地位 的阐述,既有与先秦论者相同之处,也有它的特殊之见,即从投入产出的时差角 度论述了农业生产的效益。
《淮南子》农业思想的显著特点之一是对自然规律的高度尊重。它在谈到 “势”时曾以农业水利为例,指出:“禹决江疏河,以为天下兴利,而不能使水西流。 稷辟土垦草,以为百姓力农,然不能使禾冬生。岂其人事不至哉,其势不可也。” 但是,人在自然规律面前并非完全无能为力,《淮南子》在这个问题上充分肯定了 “众人”潜力所在:“夫乘众人之智,则无不任也;用众人之力,则无不胜也。”(《淮南 子·主术训》)尤其是在农业生产方面,人的作用更为重要:“夫地势水东流,人必 事焉,然后水潦得谷行。禾稼春生,人必加工焉,故五谷得遂长。听其自流,待其 自生,则鲧、禹之功不立,而后稷之智不用。”(《淮南子·修务训》)
为了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淮南子》强调了统治者应行使的职责,指出:“食 者,民之本也;民者,国之本也;国者,君之本也。”(《淮南子·主术训》)因此,国家必 须把粮食生产放在首位。在另一篇文章中,又认为:“为治之本,务在于安民;安 民之本,在于足用;足用之本,在于勿夺时。”(《淮南子·诠言训》)“勿夺时”也就是 不妨碍农时。由此可见,《淮南子》把农业作为治国之本的观点是相当明确的。
在具体的农业发展问题上,《淮南子》的论述是多方面的。首先,它要求统治 者“上因天时,下尽地财,中用人力”,以达到“群生遂长,五谷蕃殖”的经济目标。 其次,它同样强调了因地制宜的原则,反映了农业生产中多种经营的管理思路, 指出为政者要“教民养育六畜,以时种树,务修田畴,滋植桑麻。肥硗高下,各因 其宜。丘陵阪险不生五谷者,以树竹木”。第三,它从尊重自然规律的认识出发, 十分重视保护生态和按时务农,还引述先王之法说:“田不掩群,不取麛天,不涸 泽而渔,不焚林而猎”;“草木未落,斤斧不得入山林”;“鱼不长尺不得取,彘不期 年不得食”;在农活方面,则要做到“春伐枯槁,夏取果蓏,秋畜疏食,冬伐薪蒸” (《淮南子·主术训》)。第四,它要求统治集团实行轻徭薄赋政策,“勿夺时之本,在 于省事”(《淮南子·诠言训》)。明确提出:“除刻削之法,去烦苛之事。”(《淮南子·览 冥训》)还抨击了当时当政者的奢侈消费,提出“人主租敛于民也,必先计岁收,量 民积聚,知饥馑有余不足之数,然后取车舆衣食供养其欲”(《淮南子·主术训》)的 财政原则。这是一条很高的政策要求,它要求统治者首先要切实了解农业的生 产状况,其次还必须制定有效的节约消费的规定。而根据农业收成确定税收数 量的思想则更是发前人之未发的创见。
《淮南子》对当时广大农民的生活处境是持同情态度的,它曾分析说:“中田 之获,卒岁之收,不过亩四石。妻子老弱,仰而食之,时有涔旱灾害之患,无以给 上之征赋车马兵革之费。”有鉴于此,它主张统治集团要“处静以修身,俭约以率 下”,以保证农业再生产的继续,照《淮南子》的话来说,就是“清静无为,则天与之 时;廉俭守节,则地生之财”。正是在这种认识基础上,《淮南子》对“贪主暴君” “侵渔其民,以适无穷之欲”的行径进行了激烈的抨击(《淮南子·主术训》)。
为了保持国计民生的长期稳定,《淮南子》也十分重视粮食贮备。它认为: “夫天地之大计,三年耕而余一年之食,率九年而有三年之畜(蓄),十八年而有六 年之积,二十七年而有九年之储,虽涔旱灾害之殃,民莫困穷流亡也。故国无九 年之畜谓之不足,无六年之积谓之悯急,无三年之畜请之穷乏。”(《淮南子·主术 训》)这看法在先秦两汉时期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在人口管理上,《淮南子》也和先秦时管仲一样,把人们的职业分为士、农、 工、商四种,对这四种职业,《淮南子》并没有厚此薄彼之见。为了提高人们的职 业素质,它要求四民不兼两业,做到“农与农言力,士与士言行,工与工言巧,商与 商言数”,以达到“士无遗行,农无废功,工无苦事,商无折货,各安其性,不得相 干”(《淮南子·齐俗训》)。这种看法反映了古代社会商品经济还停留在较低水平 时的观念形态,而农业与其他各业并重存在的提法则表明封建农业思想尚未演 化到理论上的重农轻工商阶段。
与此相关的是《淮南子》对农业劳动力的配置观点。一般来说,《淮南子》主 张按劳动者的不同品性才能进行分工,如在土木工程中要做到“修胫者使之跖䦆,强脊者使之负土,眇者使之准,伛者使之涂,各有所宜,人性齐矣”,也就是说, 在职业安排上应该实行“便其性、安其居、处其宜、为其能”的原则。但值得注意 的是,《淮南子》在谈到农业劳动力管理时,特别强调根据自然生态环境来确定生 产项目和技术分工,主张仿效尧的导民之术,使“水处者渔,山处者木,谷处者牧, 陆处者农”(《淮南子·齐俗训》),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农业生产的本身特点和当时 人们的认识水平。
《淮南子》农业思想的另一个值得重视的创见是在论述前代农业生产发展史 中提出来的。 它指出:“伯余之初作衣也,麻索缕,手经指挂,其成犹网罗;后世 为之机杼胜复,以便其用,而民得以揜形御寒。古者剡耜而耕,摩蜃而耨,木钩而 樵,抱甀而汲,民劳而利薄;后世为之耒耜耨,斧柯而樵,桔槔而汲,民逸而利多 焉。”这里所说的是远古纺织业和耕作业的情况,从这种生产技术的演变过程中, 《淮南子》得出了这样的结论:“故民迫其难则求其便,困其患则造其备。人各以 其所知,去其所害,就其所利。常故不可循,器械不可因也。”(《淮南子·汜论训》) 这就是说,生产技术的进步是人类追求生活质量优化的必然结果,农业的发展则 是这种进步的集中体现之一。《淮南子》对生产进步的这种看法,是一种正确的 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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