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栏目:书法学
按照“主体”、“客体”、“本体”三位一体的书法艺术观系统来说,书法文化的创造者与享受者——人,是“书法文化”当然的主体。它与作品本体、环境客体形成了互制互动的共存关系。“主体”与“文化主体”名词的差别,正是 ......(本文共 6756 字 ) [阅读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