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栏目:北京古代经济
在大都地区的私有土地中,还有一部分土地属于普通地主和自耕农,他们统称为“民户”,土地也通称为“民田”。金元之际,大都屡经兵燹,土地荒芜很多,元政府为了发展生产,鼓励开垦荒地,允许“无地之家耕种为主”,并把各投下、探 ......(本文共 474 字 ) [阅读本文] >>